頂讓、接手舊店,原本的證照能不能沿用?
商業登記、稅籍、各業態許可與 Google 商家檔案怎麼處理

頂下一間現成的店,最常問的是「前老闆的執照能不能直接用」「要不要重新申請」。先說結論:登記和許可跟著人或商號走,不跟著店面走。接下原本的行號,15 日內辦負責人變更(轉讓)登記;用自己的新行號或公司開,是新設登記,前老闆要在 15 日內辦歇業與稅籍註銷。有許可制的業態多半不能直接轉:私立診所以負責醫師為開業申請人、補習班立案證書不得出售、托嬰中心許可證書不得轉讓、寵物寄養換負責人要重新申請許可。店面的使用執照不因換人改變,但前一家若沒合法使用,罰則對象包括接手後的使用人。下面 3 個判斷點依序看。

15 日
商業登記變更、歇業,以及稅籍變更、轉讓註銷的申請期限(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
醫療機構登記事項變更、歇業報請備查,以及食品業者登錄變更的期限
2 年
契約寫成「概括承受資產及負債」時,前老闆與承擔人對債務連帶負責的期間

來源:商業登記法第 15、18 條;營業稅法第 30 條;醫療法第 15、23 條;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 7 條;民法第 305 條。查閱日 2026-09-30。

本文不寫的數字與判斷

頂讓金、設備、裝潢、仲介費、押金都是私契約,官方沒有數字,本文不列金額。各業態許可換人的審查天數沒有逐一核對。私立診所換負責醫師、藥局換主持藥師,各縣市衛生局實際怎麼受理,本文沒有查到可引用的公開說明,只寫條文。獨資商業轉讓應備文件只核對了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補習班經營權轉讓的程序只核對了臺北市。個別契約的權利義務,請律師或會計師看。

問題 1:你接的是「商號」還是「店面」?登記與稅籍怎麼辦

短答:接下前老闆的行號,辦負責人變更(轉讓)登記;用自己的名義重開,辦新設登記,前老闆辦歇業與註銷。商業登記的登記事項是名稱、組織、所營業務、資本額、所在地和負責人(商業登記法第 9 條),店面地址只是其中一項;「頂讓」在登記上會落到下面三種情況之一。

你接的是商業/公司登記稅籍(國稅局)
前老闆的獨資行號(名稱、統一編號沿用)辦負責人變更登記,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稱「商業轉讓」變更:附轉讓契約書、新舊負責人身分證(新竹縣另要原負責人與新負責人印鑑),許可行業附主管機關許可文件;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辦妥商業變更登記之日起 15 日內申請稅籍變更
只接店面、設備,用你自己的新行號或公司你辦新設登記(開業前);前老闆在終止營業之日起 15 日內辦歇業登記你「因受讓而設立」,開始營業前辦稅籍(行號、公司由登記資料轉送,視為已申請);前老闆 15 日內申請註銷,且要先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
整家公司(買股權、改選董事或負責人)公司本身不變;登記事項變更後 15 日內辦變更登記稅籍應登記事項有變更的,照上面第一列的期限辦

來源:商業登記法第 9、10、15、18 條;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營業稅法第 28、30 條;稅籍登記規則第 3、8、10 條;新北市「獨資商業負責人變更及商業轉讓變更登記」、桃園市經發局問答、新竹縣產發處問答。查閱日 2026-09-30。

逾期的後果:商業登記逾期,處商業負責人 NT$1,000–5,000(商業登記法第 33 條);還沒登記就以商業名義經營,限期未辦妥處 NT$1–5 萬、得按次處罰(第 31 條);稅籍未依規定申請變更、註銷,得處 NT$1,500–15,000、屆期未改正得按次處罰(營業稅法第 46 條)。稅籍、商業登記、營業登記三者的差別與起徵點,見稅籍登記、營業登記、統一發票差在哪。前老闆那一方的歇業登記、稅籍註銷與員工資遣,完整流程見收店、歇業要辦什麼。

問題 2:這一行的許可能不能換人?(業態對照表)

短答:沒有專屬執照的業態,換人只處理登記與稅籍;有許可或開業執照的業態,多半不能把證照直接轉給你,要辦變更、重新申請,或由你以自己名義開業。下表只收本站已寫過證照文、而且查到換人條文的業態;點業態名稱看完整規定。

業態換經營者時要辦什麼依據
沒有專屬執照:只處理登記與稅籍
美甲、美容工作室、髮廊、服飾店、花店、攝影工作室照問題 1 的三種情況辦商業登記與稅籍商業登記法第 15、18 條;稅籍登記規則第 3、10 條
寵物美容同上。臺北市動保處問答:寵物美容非屬特許行業,免辦特定寵物業許可證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問答
按摩店、養生館同上。新北市辦商業轉讓變更時,按摩業另附營業場所平面配置圖、活動式拉簾與防火避難設施照片,並加附負責人財力證明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新北市經發局應備文件備註
餐飲:食品業者登錄跟著業者走
早餐店、飲料店、咖啡廳、火鍋店、炸物店、冰店、麵包店「公司有一個統一編號,該公司本身會有一組登錄字號」。同一商號換負責人:30 日內申請變更登錄。新行號或公司:自己完成登錄才能營業。前老闆歇業:向衛生局申報,廢止原登錄食安法第 8 條第 3 項;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 7、8 條;食藥署問答 A1-36
醫療與照護:開業執照綁負責人
牙醫、中醫、西醫、皮膚科、眼科、復健科、身心科診所私立醫療機構以申請人為負責醫師;健保特約辦法的「變更負責醫師」只列公立與法人機構。臺北市承接診所的開業登記要附「市招或病歷轉讓證明文書」。前一位醫師歇業 30 日內報請備查、拆除招牌;管制藥品登記證不得借予、轉讓,歇業前要把結存管制藥品轉讓給其他有登記證者或會同銷燬。健保:臺北業務組文件寫「同址變更負責人」要簽結轉同意書後方可特約醫療法第 15、18、23 條;施行細則第 6、12、13 條;健保特約辦法第 18 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 16、30 條
藥局藥師或藥劑生親自主持;藥局的設立、變更登記準用藥商規定,變更 15 日內辦理,商業登記事項要先向商業主管機關辦妥。換主持藥師屬變更或重新設立,中央未查到明文;高雄市衛生局作業須知寫「藥局不可變更負責人」、一般商號變更負責人要歇業再設立,送件前問所在地衛生局藥事法第 19、34 條;施行細則第 15、16 條
物理治療所以申請人為負責物理治療師;登記事項變更、歇業 30 日內報請備查物理治療師法第 20、22 條
動物醫院私立獸醫診療機構以申請人為負責獸醫師;登記事項變更、歇業 10 日內報請核備獸醫師法第 17、20 條
產後護理之家(月子中心)負責資深護理人員變更,要重新申請設置許可;新舊負責人簽訂「概括承受全部權利義務契約」的,可以改辦變更登記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第 4 條
許可或立案:有的明文不得轉讓
寵物旅館(寄養)負責人、營業場所地址或面積變更,要重新申請許可;前老闆歇業一個月內繳回許可證、報請廢止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 8、9 條
補習班立案證書「不得出售、贈與、出租或設質」;負責人、設立人變更要申請核准、換發立案證書。臺北市經營權轉讓:附經公證或認證的轉讓書、新負責人保證承受一切權利義務的切結書、二年以上班舍租約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 10、11 條;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 6 條
托嬰中心設立許可證書不得租借或轉讓;負責人變更要在變更前一個月報請主管機關許可,可由原負責人或代理人提出,未辦得廢止許可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9、12 條
民宿只有移轉給直系親屬或配偶(或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六個月內)可以辦變更經營者登記;其他人接手要依第 11 條申請登記。商業登記負責人須與民宿經營者一致民宿管理辦法第 11、20、21 條
夜市攤位(有許可證的攤販)臺北市:將攤位出租、轉售或僱用他人經營,撤銷或廢止許可證(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直系親屬依攤販為生申請變更名義除外)。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同樣把出租、轉讓列為撤銷事由臺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第 18 條;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第 14 條

來源:醫療法、醫療法施行細則、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健保署臺北業務組特約診所申請資料(114 年 3 月)、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藥事法、物理治療師法、獸醫師法、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食品業者登錄辦法、食藥署食品業者登錄制度 QA、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民宿管理辦法、臺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查閱日 2026-09-30。

表上沒有的業態(例如安親班、健身房、酒吧、修車廠),是本文還沒查到換人條文,不代表沒有規定;拿許可證或立案證書問原發證機關。想沿用診所原本的名稱,醫療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列有不得使用的名稱情形(例如同縣市他人已使用、被撤銷或廢止開業執照未滿一年),送件前一併問衛生局。醫師把證書租借他人使用,依醫師法第 28-4 條處 NT$10–50 萬,「借牌接手」不是選項。

問題 3:店面本身和前老闆留下的東西

短答:使用執照、消防設備、招牌跟著建物和場所走,換人不會自動重來,但責任會轉到你身上;債務要看契約有沒有寫成「概括承受」。

項目換人之後依據
使用執照類組建物要依核定類組使用;換經營者不改變類組,但前一家若未經核准變更使用,罰則對象是所有權人、使用人(NT$6–30 萬),接手後你就是使用人。怎麼查見這間店面能不能開這一行建築法第 73、91 條
臺北市營業場所預審公司、商業辦設立、遷址及新增營業項目登記,要先查營業場所與營業項目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築管理規定——用自己名義新設的,會碰到這一關臺北市營業場所預先查詢注意事項
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由所有權人、使用人定期委託檢查簽證並申報建築法第 77 條第 3 項
消防安全設備「管理權人」是依法令或契約對場所有實際支配管理權者,由他設置、維護、定期檢修申報(歇業或停業也要);有防火管理人的場所,遴用或異動後 15 日內報備。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消防法第 2、6、9、13 條
招牌招牌廣告的設置要向縣市建管機關申請審查許可;醫療機構歇業,招牌要拆除。見店面招牌要不要申請建築法第 97-3 條;醫療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
債務契約寫成「概括承受其資產及負債」的,對債權人通知或公告後就承擔債務;前老闆對到期債權自通知或公告時起、未到期自到期時起 2 年內連帶負責民法第 305 條
稅款前老闆申請註銷稅籍,要先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營業稅法第 30 條第 2 項
頂讓金、設備、租約私契約,沒有官方規範或公定價;本文不寫金額—

來源:建築法第 73、77、91、97-3 條;臺北市營業場所預先查詢注意事項;消防法第 2、6、9、13 條;民法第 305 條;營業稅法第 30 條。查閱日 2026-09-30。

舊店的 Google 商家檔案怎麼處理

短答:店名不變就把舊檔案的擁有權接過來,評論會保留;店名改了,舊檔案標示永久歇業,你新增商家並驗證。以下取自 Google 商家檔案說明中心,是平台規則,不是法規。

你的情況Google 說明中心怎麼寫
沿用原店名、只換老闆「如果商家有新的擁有者或管理員,但商家名稱維持不變,系統會保留評論。」請前老闆把主要擁有權轉給你(「只有主要擁有者才能轉移主要擁有權」);新擁有者要等 7 天才能管理所有功能
前老闆聯絡不上、檔案在他名下業主可以向目前的商家檔案擁有者要求擁有權,系統會通知對方,「對方有 3 天的回應時間」
改了店名重開名稱小幅異動會保留評論;「若商家更改了名稱但不符合上述條件,就算是新的商家」。因改名標示永久停業的,「請不要將商家設為恢復營業,而應改用新增商家」,並驗證新的商家檔案
舊檔案標示永久歇業後檔案仍會顯示在搜尋與地圖;相關評論仍會顯示,但「無法對永久歇業的商家新增評論」
不小心多建了一個檔案因營業地點或擁有權異動而建立並驗證新檔案的,可以聯絡 Google 把評論從舊檔案轉到新的
接手後搬到新地址「如果你在通過驗證後將商家遷至新地址,則必須重新驗證商家。」

來源:Google 商家檔案說明中心〈在商家檔案之間轉移評論〉〈轉移商家檔案的主要擁有權〉〈要求商家檔案擁有權〉〈將商家標示為停業〉〈將商家標示為已恢復營業〉〈編輯商家檔案〉。查閱日 2026-09-30。

要不要沿用舊店名,除了 Google 評論,也要一起看商業登記的名稱、招牌與診所名稱限制。新店的商家檔案怎麼從頭建,見Google 商家申請完整教學:新開業商家版。

簽頂讓契約前的檢查清單

#要確認的事依據
1契約接的是「行號本身」還是「店面與設備」:前者辦轉讓變更登記,後者你新設、前老闆歇業商業登記法第 15、18 條
2契約有沒有寫成「概括承受資產及負債」;不是的話,逐項列出設備與租約民法第 305 條
3前老闆何時辦歇業、稅籍註銷,稅款是否繳清商業登記法第 18 條;營業稅法第 30 條
4這一行的許可或立案證書能不能轉、要不要重新申請(見問題 2 的表),問原發證機關各業態專法
5使用執照核准的類組、有沒有違建;臺北市新設先跑營業場所預先查詢建築法第 73、91 條
6消防設備最近一次檢修申報紀錄,接手後由誰當管理權人消防法第 2、9 條
7舊招牌有沒有許可;醫療機構歇業招牌要拆建築法第 97-3 條;醫療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
8舊店的 Google 商家檔案在誰名下,交接時請前老闆轉移主要擁有權Google 說明中心

花多少:自己辦和請人辦

做法費用說明
自己辦商業轉讓變更登記或新設登記每件 NT$1,000,網路申請減徵二成;名稱與營業項目預查 NT$300(網路 NT$150);歇業登記免規費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2、3 條
醫療、寵物、補習班、托嬰、民宿等許可換人依各主管機關規定本文沒有逐一核對各縣市規費
請代書、會計師辦登記,律師看頂讓契約依報價官方沒有公定價,本文不寫金額
頂讓金、設備、裝潢私契約官方沒有數字,本文不寫金額
接手後的 Google 商家檔案(安博力 Google 商家建置)基礎申請驗證 NT$6,800 起新檔案申請驗證與基本資料;不含登記、許可代辦或契約審閱

3 種情況的建議行動

你的情況先做這件事
A. 還在談頂讓、沒簽約先分清楚接的是行號還是店面;把許可證或立案證書拿去問原發證機關能不能換人;查使用執照類組與違建;契約寫明是否概括承受、前老闆何時辦歇業與註銷
B. 已接手,沿用原店名營業15 日內辦商業轉讓變更、接著辦稅籍變更;餐飲 30 日內變更食品業者登錄;消防管理權人與防火管理人改成你;請前老闆轉移 Google 商家檔案的主要擁有權
C. 接手後改名或改做別的業態用自己名義新設登記與稅籍,前老闆辦歇業與註銷;業態改了,回頭查類組與土地使用分區;舊的 Google 商家檔案標示永久歇業,你新增商家並驗證

登記辦好之後,是讓附近的人找得到換了老闆的店。開幕前的數位準備照這個順序做:新店開幕前 60 天必做的 10 件事。各業態開業前還要過哪些關卡,見各業態法定門檻總覽;頂讓最常見的餐飲、診所、美業,產業概況見餐飲產業指南、醫美/牙醫產業指南、美髮/美甲/SPA 產業指南。

常見問題 FAQ

頂讓店面要重新申請商業登記嗎?
看你接的是什麼。接下前老闆整個行號(名稱、統一編號都沿用),辦的是負責人變更登記,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都叫「商業轉讓」變更,要附轉讓契約書、新舊負責人身分證,許可行業另附主管機關許可文件,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辦(商業登記法第 15 條)。用你自己的新行號或公司在原址開,是新設登記;前老闆要在終止營業後 15 日內辦歇業登記(第 18 條)。接的是整家公司(例如買股權、改選董事),公司本身不變,登記事項變更後 15 日內辦變更登記(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
前老闆的營業登記(稅籍)可以直接給我用嗎?
不能直接用。稅籍登記規則第 3 條把「因受讓而設立」列為應於開始營業前申請稅籍設立登記的情形;轉讓的一方要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申請註銷(第 10 條),而且要先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營業稅法第 30 條)。如果你接的是原行號、只換負責人,行號與公司的稅籍變更是在辦妥商業變更登記之日起 15 日內申請(稅籍登記規則第 8 條)。未依規定申請變更或註銷,得處 NT$1,500–15,000,並得按次處罰(營業稅法第 46 條)。
診所執照可以轉讓嗎?
法規沒有「私立診所開業執照過戶」的程序。醫療法第 18 條規定私立醫療機構以申請人為負責醫師,施行細則第 6 條也寫私立醫療機構的開業申請人就是負責醫師;健保特約辦法第 18 條的「變更負責醫師」只列公立醫療機構與醫療法人、法人附設的醫療機構。臺北市「診所及醫事機構開業及遷址登記」的應備書證寫明「承接診所者請檢附市招或病歷轉讓證明文書」。前一位醫師要在歇業後 30 日內報請備查、拆除招牌;醫師證書租借他人使用,依醫師法第 28-4 條處 NT$10–50 萬。實際怎麼送件,先問所在地衛生局。
餐廳頂讓,食品業者登錄要重辦嗎?
登錄跟著業者走。食藥署問答寫「公司有一個統一編號,該公司本身會有一組登錄字號」。同一個商號只換負責人,登錄內容變更要在 30 日內申請變更登錄(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 7 條);你用自己的新行號或公司營業,要自己完成登錄才能營業(食安法第 8 條第 3 項),未登錄經限期不改正處 NT$3–300 萬。前老闆歇業,要向衛生局申報廢止原登錄(登錄辦法第 8 條)。
頂讓會不會連前老闆的債務一起接?
看契約怎麼寫。民法第 305 條:就他人的財產或營業「概括承受其資產及負債」,對債權人為承受的通知或公告後,就發生承擔債務的效力;前老闆對到期債權自通知或公告時起、未到期債權自到期時起,2 年內與承擔人連帶負責。只買設備、裝潢或接手租約的,契約就寫清楚是哪些東西。另外,前老闆申請註銷稅籍前要先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營業稅法第 30 條)。個案請找律師或會計師看契約。
前一家開的是同一行,我還要查使用執照嗎?
要。使用執照跟著建物走,不因換經營者而改變;但前一家有沒有照核定類組使用、有沒有違建,要自己查。建築法第 91 條對「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處所有權人、使用人 NT$6–30 萬,你接手之後就是使用人。怎麼查類組與土地使用分區,見本站「這間店面能不能開這一行」。臺北市的公司、商業辦設立、遷址及新增營業項目登記,要先跑營業場所預先查詢。
補習班、托嬰中心、民宿可以整間頂讓嗎?
三種都有明文限制。補習班: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 10 條規定立案證書「不得出售、贈與、出租或設質」;臺北市的經營權轉讓要辦負責人或設立人變更,附經公證或認證的轉讓書、新負責人保證承受一切權利義務的切結書,以及二年以上的班舍租約。托嬰中心:設立許可證書不得租借或轉讓,負責人變更要在變更前一個月報請主管機關許可。民宿:只有移轉給直系親屬或配偶(或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六個月內)可以辦變更經營者登記,其他人接手要依民宿管理辦法第 11 條申請登記。
舊店的 Google 商家檔案和評論可以接過來嗎?
Google 說明中心寫:商家有新的擁有者或管理員、但名稱維持不變,系統會保留評論;名稱小幅異動也會保留,其他改名就算新的商家。要拿到舊檔案的管理權,請前老闆把「主要擁有權」轉給你;他不在或不回,可以向目前擁有者要求擁有權,對方有 3 天回應時間。改名重開的,前老闆的檔案標示永久歇業,你新增商家並完成驗證;永久歇業的評論仍會顯示,但不能再新增評論。這是平台規則,不是法規。

只是換店名,或獨資行號交給家人接手的,要辦的是變更登記,見店名、負責人要變更,要辦什麼;租約要轉給下一個老闆,沒有房東承諾不得轉租,見店面租約常見爭議。

傳店名、地址和預計開幕日給我們

我們回你開幕前的數位時程:舊店的 Google 商家檔案怎麼接或另建、店名改不改、照片什麼時候重拍。

立即加好友

用官方資料與實作經驗陪在地商家成長。

領取開店 Check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