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費 1,300 元

臨櫃或郵寄:預查 300 元+設立登記 1,000 元;網路申請 150+800=950 元(本文計算)。

7 日內核准

商業登記法第 23 條:自收件到核准不得超過 7 日,通知補正的期間不算。

營業登記證已停用

98 年 4 月 13 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改用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或官網列印資料。

本文不寫的內容:代辦費、記帳士費、借址營登的價格;各縣市臨櫃「隨到隨辦」的實際時數(本次未能核對原文,只寫法定的 7 日);設立登記能不能全程線上送件、要不要自然人憑證(依縣市與經濟部一站式網站為準);公司設立登記的文件與規費。稅籍、起徵點、統一發票門檻與要不要辦登記的判斷,見稅籍登記、營業登記、統一發票差在哪。

問題 1:營業登記到底是哪個登記?

短答:現在沒有一張叫「營業登記證」的證。開店要辦的是縣市政府的商業登記,辦好後國稅局依資料辦稅籍登記;民國 98 年以前那套「營利事業登記證」已經廢止。

手機可左右滑動下列表格。

大家說的實際是什麼、向誰辦依據
營業登記(商號)商業登記:獨資、合夥的商號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除了第 5 條免登記的小規模商業,未經登記不得成立商業登記法第 2、4 條
營業登記(稅務上)稅籍登記:開始營業前向國稅局辦。獨資、合夥辦完商業登記,國稅局依縣市傳來的登記資料辦理,「視為已申請」稅籍登記營業稅法第 28 條;稅籍登記規則第 3 條第 2 項
營業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經濟部說明「目前已無營利事業登記之程序」經濟部 98-04-02 公告;財政部 98-04-23 令
公司登記開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另依公司法辦理,本文不展開公司法

來源:商業登記法第 2、4、5 條(114-12-26 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8 條;稅籍登記規則第 3 條;經濟部商工行政諮詢系統「廢證後的營利事業登記證還可不可以使用?」;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804529630號令。查閱 2026-10-11。

攤販、家庭農林漁牧業者、家庭手工業者、民宿經營者、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商業登記法第 5 條規定得免辦商業登記;但免商業登記不等於免稅籍,判斷方式與起徵點見稅籍登記、營業登記、統一發票差在哪,網拍見網拍要不要登記。

問題 2:申請流程與要準備的文件

短答:先確認這一行需不需要許可、店面能不能開,再預查名稱與營業項目,備齊文件送縣市政府。需要許可的業態,要先拿到許可文件才能申請商業登記。

步驟做什麼依據
0. 先確認兩件事這一行要不要先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許可(例如診所、補習班、藥局);店面的使用類組與土地使用分區能不能開這一行商業登記法第 6 條;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4 條
1. 名稱與營業項目預查向商業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申請,可以網路申請;每次最多填 5 個名稱。核准後保留 2 個月,期滿前可延展 1 個月一次;保留期間內沒申請登記,核准就失效。同縣市不得與已登記商業同名,商號名稱不得用「公司」字樣商業登記法第 28 條;預查審核準則第 2、3 條
2. 備齊文件見下表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5 條
3. 送件、繳規費向縣市政府送件;規費見問題 3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2、3 條
4. 核准自收件到核准不得超過 7 日,通知補正的期間不算商業登記法第 23 條
5. 稅籍國稅局依縣市傳來的登記資料辦理,原則上不用再申請;國稅局會通知補送附件與領用統一發票。急著領發票的,可帶商業登記核准文件到國稅局辦。網路銷售的,網域名稱等事項要在核准後 15 日內向國稅局補辦稅籍登記規則第 3 條第 2 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問答

來源:商業登記法第 6、23、28 條;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4、5 條(111-08-26 修正);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 2、3 條(108-10-24 修正);稅籍登記規則第 3 條。查閱 2026-10-11(預查審核準則與國稅局問答沿用 2026-10-02、2026-09-30 查閱)。

獨資商號設立登記要準備的文件

文件說明依據
申請書新北市頁面註明要正本,臨櫃辦理免自行填寫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5 條;新北市經濟發展局
預查核准文件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申請表或核准答覆新北市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合夥要附合夥人身分證明與合夥契約書;負責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新北市要求加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5 條;新北市經濟發展局
資本額證明文件資本額未達 25 萬元免附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5 條第 2 項
店面的建物所有權證明建物所有權狀,可用建物謄本、房屋稅籍證明或最近一期房屋稅單代替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4 款
所有權人同意書房東不是負責人時要附;可以用商業與房東簽的租約,或負責人與房東簽、載明「得辦理商業登記或供營業使用」的租約代替同上
許可文件營業項目須經許可的,附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4 條
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辦才需要新北市經濟發展局

來源: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4、5 條;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獨資商業設立登記。查閱 2026-10-11。其他縣市的表單與細節以當地商業登記機關公告為準。

租約裡那句「得辦理商業登記或供營業使用」很關鍵:簽約前就寫進去,送件時直接用租約代替同意書。要請房東配合的其他文件(室內裝修、招牌、變更使用),見這間店面能不能開這一行:要請房東配合的事。

問題 3:規費多少、多久下來、可以線上辦嗎

短答:預查 300 元、設立登記 1,000 元;網路預查 150 元、網路申請登記減徵二成(800 元)。收件後 7 日內核准。預查可以網路申請;設立登記能不能全程線上送件,依縣市規定。

項目臨櫃或郵寄網路申請
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每件 300 元每件 150 元
商業設立登記每件 1,000 元減徵二成:800 元(本文計算)
合計1,300 元(本文計算)950 元(本文計算)
經理人登記(有聘經理人才需要)每件 500 元準則未列網路減徵
稅籍登記本次查無收費規定,本文不寫金額

來源: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2、3、5 條;商業登記法第 23 條。查閱 2026-10-11。新北市頁面註明規費可用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或現金繳納。

線上申請:預查審核準則第 2 條明定預查「得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規費準則也對網路申請給予減徵。經濟部的入口是「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設立登記能不能全程線上送件、要準備哪種憑證,各縣市作法不同(新北市頁面只列出線上預查),送件前先看所在地商業登記機關的說明。

營業登記證去哪拿?怎麼查已登記的資料

短答:沒有營業登記證可以拿了。要證明店已經登記,用登記機關的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或從經濟部網站列印的「商業登記基本資料」;也可以申請證明書。

需要用什麼依據
證明商號已登記(例如給銀行、廠商、投標)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的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網站的「商業登記基本資料」經濟部 98-06-06 經商字第09802413890號函
正式證明書商業負責人得申請縣市主管機關就已登記事項發給證明書商業登記法第 25 條
公司核准公司登記的核准函、公司登記表,或列印的「公司基本資料」同上函
查商號、公司登記資料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可依名稱、統一編號或地址查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查稅籍財政部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可依統一編號、營業人名稱或稅籍登記地址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來源:經濟部98-06-06 經商字第09802413890號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轉載);商業登記法第 25 條;經濟部、財政部查詢頁面。查閱 2026-10-11。

經濟部商工登記查詢頁頁首提醒:有人假藉「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經濟部商業司」名義寄發商業稅務通知,是詐騙郵件。剛登記完的新店家最容易收到,被冒名時怎麼處理見店家被冒名詐騙怎麼辦。

沒辦營業登記被查到會怎樣

短答:商業登記和稅籍各有罰則,兩者都是先通知限期補辦;屆期沒辦,才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另外有漏稅的,按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營業。

沒辦什麼條文怎麼寫依據
商業登記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縣市政府應命限期辦妥登記;屆期未辦妥,處 1 萬至 5 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商業登記法第 31 條
稅籍登記除通知限期補辦外,並得處 3,000 至 3 萬元罰鍰;屆期仍未補辦,得按次處罰營業稅法第 45 條
未辦稅籍而營業,造成漏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營業稅法第 51 條

來源:商業登記法第 31 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45、51 條(114-05-28 修正)。查閱 2026-10-11。

收到限期補辦通知,先在期限內補辦;對處分有意見,陳述意見與訴願的期限見收到罰單怎麼辦。罰鍰之外可能走到哪一步,見稽查文的後果分級。

三種情況的下一步

  • 還沒簽租約:先確認店面類組與分區能開這一行,並把「得辦理商業登記或供營業使用」寫進租約;需要許可的業態,先查開店證照查詢器。
  • 店面確定、要送件:先預查名稱與營業項目(2 個月內要送登記),備齊上表文件,向縣市政府送件;核准後留好核准函,國稅局會通知補附件。
  • 已經在營業、還沒登記:商業登記與稅籍都是先限期補辦,盡快補辦;已達起徵點或統一發票標準的,稅務處理見稅籍登記、營業登記、統一發票差在哪與營業稅怎麼報。

登記完成、準備開幕時,Google 商家檔案的名稱要用店面招牌上實際使用的名稱,地址也要能通過驗證。

常見問題

營業登記要去哪裡辦?

開獨資或合夥的商號,向店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商業登記(商業登記法第 2、4 條)。辦好之後,國稅局依縣市傳來的登記資料辦理稅籍登記,視為已申請(稅籍登記規則第 3 條第 2 項),原則上不用再跑國稅局,但國稅局會通知補送附件。開公司另依公司法辦理。

營業登記費用多少?

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每件 300 元,網路申請 150 元;設立登記每件 1,000 元,網路申請減徵二成,也就是 800 元。臨櫃或郵寄合計 1,300 元、網路合計 950 元(本文計算)。有聘經理人另加經理人登記每件 500 元。稅籍登記本次查無收費規定。代辦費不是規費,依各業者報價。

營業登記要多久才下來?

商業登記法第 23 條:縣市政府自收件之日起至核准登記之日止,不得超過 7 日;通知補正的期間不算在內。預查要先辦,核准後保留 2 個月,期間內要送設立登記。

營業登記證去哪裡拿?現在還有嗎?

沒有了。經濟部說明營利事業登記證自民國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目前已無營利事業登記的程序;財政部也規定國稅局核發的營業登記證同日起停用。要證明商號已登記,用登記機關的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或從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網站列印的「商業登記基本資料」(經濟部 98 年經商字第09802413890號函);也可以依商業登記法第 25 條申請證明書。

可以線上申請營業登記嗎?

名稱預查可以:預查審核準則第 2 條規定得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網路預查規費 150 元。設立登記以網路申請規費減徵二成,入口是經濟部「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但能不能全程線上送件、要準備哪種憑證,各縣市作法不同(新北市頁面只列線上預查),送件前先看所在地商業登記機關的說明。

辦完商業登記,還要去國稅局辦稅籍嗎?

原則上不用。稅籍登記規則第 3 條第 2 項:獨資、合夥的稅籍登記由國稅局依商業登記機關提供的資料辦理,視為已申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說明,國稅局會主動通知補送附件與領用統一發票;急著領發票的,可以帶商業登記核准文件到國稅局辦。透過網路銷售的,網域名稱等事項要在核准後 15 日內向國稅局補辦。

租的店面,一定要房東簽同意書嗎?

房東不是負責人時要附所有權人同意書,但可以用租約代替:商業與房東簽的租約,或負責人與房東簽、載明「得辦理商業登記或供營業使用」的租約(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5 條)。建物所有權狀也可以用建物謄本、房屋稅籍證明或最近一期房屋稅單代替。

沒辦營業登記被查到會怎樣?

商業登記法第 31 條:縣市政府應命限期辦妥登記,屆期未辦妥才處 1 萬至 5 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稅籍部分,營業稅法第 45 條:除通知限期補辦外,並得處 3,000 至 3 萬元罰鍰,屆期仍未補辦得按次處罰;因此漏稅的,第 51 條按所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營業。

工作室、網拍也要辦營業登記嗎?

看情形。商業登記法第 5 條:攤販、家庭農林漁牧業者、家庭手工業者、民宿經營者、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得免辦商業登記;但免商業登記不等於免稅籍,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業人開始營業前就要辦稅籍。個人網路賣家當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的暫免稅籍。判斷方式見本站〈稅籍登記、營業登記、統一發票差在哪〉與〈網拍要不要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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