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請人常見勞動問題:
排班、加班費、國定假日、特休與資遣怎麼算

店請了人之後,每個月最常卡的是「尖峰多留一小時算不算加班」「國定假日開店要給幾倍」「工讀生有沒有特休」。先說結論:月薪制員工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勞動部的算法是月薪÷30÷8;超過每日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的部分,前 2 小時加給 1/3、再 2 小時加給 2/3,休息日出勤另再加給 1 又 1/3、1 又 2/3。國定假日一年 16 日,員工同意出勤的,原工資照給再加發一日;計時工讀生要看那天是不是原本約定的工作日。輪班換班中間至少休 11 小時;餐飲業、理髮及美容業等指定行業,經勞資會議同意可以用 4 週變形工時。工讀生有特休,依工時比例給。下面 3 個判斷點依序看。

÷30÷8
月薪換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班費的計算基礎),除非勞雇另有約定
16 日
勞工每年的國定假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114-05-28 公布後)
11 小時
輪班制更換班次時,至少連續休息的時間

來源:勞動部常見問答「按月計酬者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時,其延時工資如何計算」;勞動部「國定假日及補假」;勞動基準法第 34 條。查閱日 2026-10-01。

本文不寫的數字

本文不寫任何薪資、時薪或加班費的市場行情;所有金額都是用 2026 年最低工資(月薪 NT$29,500、時薪 NT$196)套勞動部公式的「本文計算」,你的員工實際薪資不同,請自己代入。時薪制的休息日出勤,勞動部沒有逐字範例,本文不給數字,請用勞動部時薪制加班費試算系統。2027 年最低工資在本文查閱時只有審議結果,尚未公告。勞資會議怎麼開、工作規則怎麼寫、勞資爭議調解,本文都不寫。

問題 1:班怎麼排才合法?

短答:一天正常 8 小時、一週 40 小時,做滿 4 小時至少休 30 分鐘,每 7 天要有 1 天例假、1 天休息日,輪班換班中間至少休 11 小時;想讓尖峰日排長一點,要用變形工時,而且要先經勞資會議同意。勞基法的工時規則不分正職或工讀,以下是排班表上要對得起來的幾條線。

排班時要守的線規定依據
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超過的部分就是延長工時(加班)勞基法第 30 條第 1 項;施行細則第 20 條之 1
休息繼續工作 4 小時,至少休息 30 分鐘;輪班制或工作有連續性、緊急性的,可以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勞基法第 35 條
例假與休息日每 7 日中應有 2 日休息,1 日例假、1 日休息日。例假只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停止;休息日經同意可以出勤,但要付休息日加班費,時數計入每月加班上限勞基法第 36、40 條
輪班換班班次每週更換一次(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更換班次時,至少連續休息 11 小時勞基法第 34 條
加班上限要經工會同意,沒有工會的經勞資會議同意;連同正常工時一日不超過 12 小時,一個月加班不超過 46 小時(經勞資會議同意可調為每月 54 小時、每 3 個月 138 小時;僱用 30 人以上要報主管機關備查)勞基法第 32 條
出勤紀錄逐日記到分鐘、保存 5 年;簽到簿、刷卡、電腦出勤系統都可以,勞動檢查或員工申請時要以書面提出勞基法第 30 條第 5、6 項;施行細則第 21 條

變形工時:尖峰日排長、離峰日排短。變形工時不是加班,而是把正常工時在幾週內重新分配。三種都要經工會同意(沒有工會的經勞資會議同意),並且要公告周知(施行細則第 20 條)。

類型誰能用怎麼排例假與休息日
2 週變形所有適用勞基法的行業2 週內 2 日的正常工時分配到其他工作日,每日多分配不超過 2 小時,每週不超過 48 小時每 7 日至少 1 日例假,每 2 週例假與休息日至少 4 日
8 週變形勞動部指定行業,例如批發及零售業、汽車美容業、洗衣業、婚紗攝影業8 週內正常工時重新分配,每日正常工時不超過 8 小時,每週不超過 48 小時每 7 日至少 1 日例假,每 8 週例假與休息日至少 16 日
4 週變形勞動部指定行業,例如餐飲業、理髮及美容業、綜合商品零售業、醫療保健服務業、一般旅館業、娛樂業、鐘錶眼鏡零售業4 週內正常工時分配到其他工作日,每日多分配不超過 2 小時;當日正常工時達 10 小時的,加班不得超過 2 小時每 2 週至少 2 日例假,每 4 週例假與休息日至少 8 日

你的店屬不屬於指定行業,以勞動部或地方勞工局的認定為準;不在指定行業裡,就只能用 2 週變形,或照常付加班費。

來源:勞動基準法第 30、30-1、32、34–36、40 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0、20-1、21 條;勞動部:得採行 4 週彈性工時的行業;勞動部:得採行 2 週、8 週彈性工時的行業(2026-04-23 更新)。查閱日 2026-10-01。

問題 2:加班費怎麼算?

短答: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月薪制是月薪÷30÷8,時薪制就是時薪),再依是平日、休息日還是國定假日套不同的加給。勞動部說明:按月計酬者約定的月薪,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視為已給付相當於 240 小時的工資,據此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情況怎麼加給月薪 NT$29,500 的例子(本文計算)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月薪÷30÷829,500÷30÷8=122.92 元(勞動部寫 122 又 220/240 元)
平日超過 8 小時前 2 小時每小時加給 1/3 以上;再 2 小時加給 2/3 以上加班 4 小時:122.92×4/3×2+122.92×5/3×2=737.50 元
休息日出勤前 2 小時另再加給 1 又 1/3 以上;2 小時後另再加給 1 又 2/3 以上;時數照實際計算,計入每月加班上限出勤 4 小時:原月薪之外另再加給 737.50 元
國定假日出勤(員工同意)8 小時以內:原工資照給,再加發一日工資;超過 8 小時:再依平日加班加給 1/3、2/3出勤 8 小時以內:另加發 29,500÷30=983.33 元
例假出勤(只限天災、事變、突發事件)8 小時以內工資加倍;超過 8 小時按出勤時間加倍;事後補假,24 小時內報主管機關核備—

計時工讀生怎麼算:時薪 NT$196 的工讀生,平日一天做超過 8 小時,第 1、2 個加班小時是 196+196÷3=261.33 元/小時(本文計算)。只是比約定多留、還沒超過每日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的部分,勞動部注意事項說由勞雇雙方議定,但時薪不得低於 196 元。休息日出勤一律依第 24 條給,時薪制的金額請用勞動部時薪制試算系統算。

加班換補休:要員工自己選、雇主同意,依工作時數換補休時數;補休期限到了或離職時沒休完的,照加班當日的加班費標準發給(勞基法第 32 條之 1)。

來源:勞動部:按月計酬者加班費如何計算(2026-01-01 更新);勞動部:休息日加班費、例假出勤工資計算;勞動部:國定假日工資說明;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陸、二;勞動基準法第 24、32-1、39、40 條;勞動部:歷年最低工資調整;試算工具:月薪制、時薪制加班費試算系統。查閱日 2026-10-01。

問題 3:國定假日要營業,員工怎麼排、怎麼給?

短答:國定假日員工應休假、工資照給;要他上班,先取得本人同意並加倍發給,或事先跟本人講好和哪一個工作日對調。勞動部說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114 年 5 月 28 日公布後,勞工每年有 16 日國定假日,部分工時勞工、工讀生也享有。

情況怎麼處理依據
國定假日落在員工原本的工作日放假、工資照給(月薪制已含在月薪內);員工同意出勤,原工資照給再加發一日勞基法第 37、39 條;勞動部月薪制勞工的權益
國定假日落在員工的例假或休息日在其他工作日補假一天,補假日期勞雇協商;補假那天性質就是國定假日,補假日出勤一樣加倍施行細則第 23 條之 1;勞動部常見問答
想把國定假日和工作日對調要經勞工「本人」同意,工會同意不能取代;要講明和哪一天互換,不能減少國定假日總日數;調移後還要他上班,工資加倍勞動部「國定假日及補假」與附件注意事項
計時工讀生,國定假日不是他約定的出勤日本來就沒有出勤義務,沒有放假給薪的問題;要他那天上班,按平日工資給兩倍勞動部新聞稿(部分工時國定假日)
計時工讀生,國定假日是他約定的出勤日放假、工資照給;同意出勤的另加給一倍。例如約好那天做 4 小時、時薪 196 元,同意出勤是 196×4×2=1,568 元(本文計算)同上;注意事項陸、三

勞動部列的國定假日:開國紀念日(1/1)、除夕及春節(農曆十二月末日之前一日至翌年一月三日)、和平紀念日(2/28)、兒童節(4/4)、清明節、勞動節(5/1)、端午節、中秋節、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9/28)、國慶日(10/10)、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25)、行憲紀念日(12/25)。2026 年本文查閱後還剩 3 天:10 月 10 日(星期六)、10 月 25 日(星期日)、12 月 25 日(星期五),落在員工例假或休息日的要另擇一日補假。具原住民身分的勞工,另可依族別歲時祭儀擇 3 日放假;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與公民投票日也是指定應放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不另補假)。

營業時間改了,記得同步改 Google 商家檔案。Google 的說明是:即便國定假日的營業時間和平常沒有不同,也建議確認假日期間的營業時間;連續停業 6 天以內用「特殊營業時間」,7 天以上或停業期限未定用「暫停營業」。常見的設定錯誤見Google 商家資料的 7 個常見錯誤。

來源:勞動部:國定假日及補假(2026-05-06 更新)與附件「國定假日相關注意事項」;勞動部常見問答:國定假日一年有幾天、補假與調移;勞動部:月薪制勞工的權益;勞動部新聞稿:國定假日應依法給假給薪,協商調移假日亦屬可行;高雄市政府勞工局:115 年休假日一覽表;勞動基準法第 37、39 條、施行細則第 23-1 條;Google 商家檔案說明:如何設定特殊營業時間(平台規則,不是法規)。查閱日 2026-10-01。

特休怎麼給:正職與工讀生

特休日數依年資:滿 6 個月 3 日、滿 1 年 7 日、滿 2 年 10 日、滿 3 年每年 14 日、滿 5 年每年 15 日、滿 10 年起每年加 1 日,最多 30 日(勞基法第 38 條)。店家最常做錯的不是日數,而是下面幾件事。

項目規定依據
誰排日期由勞工排定;雇主基於經營上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可以協商調整勞基法第 38 條第 2 項
告知員工符合特休條件之日起 30 日內,雇主要告知他排定特休勞基法第 38 條第 3 項;施行細則第 24 條
年度怎麼算勞雇協商:到職週年制、曆年制(1/1–12/31),或會計年度等約定年度施行細則第 24 條
沒休完年度終結或離職未休的日數要發工資;可協商遞延到下一年度,下一年度終結或離職仍未休的再發。月薪制一日工資=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30(例:29,500÷30=983.33 元,本文計算);年度終結的在工資給付日或年度終結後 30 日內發勞基法第 38 條第 4 項;施行細則第 24 條之 1
要記錄每年特休期日與未休日數發給的工資,要記在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書面通知勞工勞基法第 38 條第 5 項
工讀生(部分工時)滿 1 年以上,依全年正常工作時間占全時勞工的比例乘以法定日數;每週上班天數跟全職相同、只是每天較短的,給全部日數。例:每週固定 20 小時,滿 1 年 7×20÷40=3.5 日(本文計算),不足 1 日由勞雇協商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陸、三(三)

來源: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4、24-1 條;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111-03-14 修正)。查閱日 2026-10-01。

要請員工離開:預告與資遣費

雇主不能隨時資遣。勞基法第 11 條只列五種可以預告終止的情形:歇業或轉讓、虧損或業務緊縮、不可抗力暫停工作一個月以上、業務性質變更且無適當工作可安置、勞工對所擔任的工作確不能勝任。

職災員工另有特殊保障:勞基法第 13 條限制醫療期間終止契約,只有符合法定不可抗力且經主管機關核定等例外才可處理;災保法第 84 條另有預告終止限制。不能只套下表;未認定前的普通傷病假/留職停薪與認定後公傷病假,另依同法第 88 條。查閱 2026-10-05。

步驟規定依據
預告年資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10 日前;1 年以上未滿 3 年,20 日前;3 年以上,30 日前。沒預告要給預告期間工資;預告期間員工每週可請最多 2 日的謀職假,工資照給(工讀生依每週工時比例計)勞基法第 16 條;注意事項陸、四
資遣通報員工離職 10 日前,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與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
資遣費勞退新制年資:每滿一年 1/2 個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按比例,最高 6 個月;舊制年資:每滿一年 1 個月平均工資。都在終止契約後 30 日內發。年資 2 年的新制員工=1 個月平均工資(本文計算)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勞基法第 17 條
平均工資計算事由發生當日前 6 個月內工資總額÷該期間總日數;工作未滿 6 個月的,以工作期間計勞基法第 2 條第 4 款
特休與工資結清離職時未休的特休要發工資,工資要即結清勞基法第 38 條第 4 項;施行細則第 9 條

員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等第 12 條情形,雇主可以不經預告終止,但要在知悉後 30 日內為之;依第 12 條終止的,勞工不得請求預告期間工資與資遣費(第 18 條)。如果是整間店收掉,預告、資遣通報、退保與大量解僱門檻見收店、歇業要辦什麼。

來源:勞動基準法第 2、11、12、16、17、18、38 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9 條;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陸、四。查閱日 2026-10-01。

違反的罰則

沒做到罰則依據
加班費、工時、加班上限、輪班間隔、休息、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NT$2 萬至 100 萬勞基法第 79 條第 1 項第 1 款
沒有出勤紀錄或沒保存 5 年NT$9 萬至 45 萬勞基法第 79 條第 2 項
資遣沒依年資預告NT$2 萬至 30 萬勞基法第 79 條第 3 項
資遣費沒照標準或期限發NT$30 萬至 150 萬,限期給付,屆期未給付按次處罰勞基法第 78 條第 1 項
沒做資遣通報NT$3 萬至 15 萬就業服務法第 68 條第 1 項

主管機關可以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的二分之一(勞基法第 79 條第 4 項);被處罰鍰的,要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與罰鍰金額(第 80 條之 1)。

來源:勞動基準法第 78、79、80-1 條;就業服務法第 68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查閱日 2026-10-01。

花多少:自己算和請人處理

做法費用做什麼
自己算加班費勞動部網站線上試算月薪制、時薪制加班費試算系統;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要自己保存 5 年
排班或出勤系統、會計師、人資顧問依報價,本文不寫金額官方沒有公定價
Google 商家營業時間與特殊營業時間(安博力 Google 商家建置)基礎申請驗證 NT$6,800 起商家檔案建置與營業時間設定;不含排班、薪資計算或勞動法律意見

3 種情況的建議行動

你的情況先做這件事
A. 夫妻店,請 2 位計時工讀支援午晚尖峰書面寫清楚每人每週固定出勤日與時數:國定假日是不是他的約定工作日、特休怎麼按比例給,就有依據。多留但沒超過每日 8 小時的時數照議定時薪給(不低於 NT$196),超過 8 小時或休息日出勤依第 24 條;出勤紀錄記到分鐘
B. 餐飲或美髮店,3–4 位正職,週末想排 10 小時班餐飲業、理髮及美容業是 4 週變形工時指定行業:先經勞資會議同意並公告,每日正常工時最多 10 小時、當天加班不超過 2 小時,每 2 週至少 2 日例假、每 4 週例假與休息日至少 8 日。輪班換班中間留 11 小時
C. 過年、國慶連假要照常開店先逐一問員工本人:同意出勤的加倍發給,或講好和哪一天對調;落在例假或休息日的國定假日記得補假。營業時間有變的,提前在 Google 商家設定特殊營業時間;連續休 7 天以上改用暫停營業

員工到職時要辦的勞保、健保、勞退與最低工資,見開店第一次請員工:勞保、健保、勞退要辦什麼;各業態的專屬執照見各業態法定門檻總覽;還在開幕前的,數位準備照新店開幕前 60 天必做的 10 件事的順序做。最常排輪班與工讀的餐飲業見餐飲產業指南,美業見美業產業指南;最低工資與勞動法規的變動,見開店法規異動追蹤。

常見問題 FAQ

工讀生約好做 4 小時,臨時多留 1 小時,要付加班費嗎?
看有沒有超過法定正常工時。勞動部《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超過約定的工作時間、但還沒超過勞基法每日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的部分,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時薪仍不得低於 2026 年最低工資 NT$196);超過法定正常工時的部分,以及休息日出勤,要依勞基法第 24 條給加班費。員工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的,依工作時數計算補休時數。
國定假日開店,員工來上班要給幾倍?
加倍。勞基法第 39 條: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動部說明「加倍」是原工資照給之外,再加發一日工資;8 小時以內這樣算,超過 8 小時的部分再依第 24 條加給 1/3、2/3。以月薪 NT$29,500 為例,加發的一日工資是 29,500÷30=NT$983.33(本文計算)。員工不同意就不能要求出勤,也可以經員工本人同意,事先和另一個工作日對調。
計時工讀生國定假日沒排班,要給薪水嗎?
看那天是不是原本約定的工作日。勞動部舉例:原約定每週二、四、六出勤的人,國定假日落在星期三,本來就沒有出勤義務,沒有放假給薪的問題,但要他那天上班,要付兩倍工資;原約定一、三、五出勤的人,那天要放假、工資照給,同意出勤者另加給一倍。所以排班表和書面約定寫清楚每週固定出勤日,最不會吵架。
工讀生有特休嗎?怎麼算?
有。勞動部注意事項:部分工時勞工年資滿 1 年以上,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占全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的比例,乘以勞基法第 38 條的特休日數計給;不足 1 日由勞雇協商,但不得損害勞工權益。每週上班天數跟全職一樣、只是每天比較短的,給全部日數。例如每週固定 20 小時、全職 40 小時,滿 1 年是 7×20÷40=3.5 日(本文計算)。特休由員工排定,年度終了沒休完要折發工資。
店裡忙,可以讓員工連上 7 天嗎?
一般排班不行。勞基法第 36 條:每 7 日中應有 1 日例假、1 日休息日;例假只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停止,停止要加倍發給工資、事後補假,並在 24 小時內報主管機關核備(第 40 條)。休息日經員工同意可以出勤,但要付休息日加班費,時數也計入每月加班上限。餐飲業、理髮及美容業等勞動部指定的 4 週變形工時行業,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改成每 2 週至少 2 日例假、每 4 週例假與休息日至少 8 日,排法比較有彈性。
加班可以只給補休、不給加班費嗎?
要員工自己選。勞基法第 32 條之 1:延長工時或休息日出勤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才依工作時數計算補休時數;補休期限由雙方協商,期限到了或離職時還沒補休完的時數,要照加班當日的加班費標準發給,沒發給依違反第 24 條處罰。
員工做不好,可以直接請他明天不用來嗎?
多數情況不行。職災醫療期間另受勞基法第 13 條限制;職災員工預告終止另須確認災保法第 84 條特殊保障。勞基法第 11 條只有歇業或轉讓、虧損或業務緊縮、不可抗力暫停工作一個月以上、業務性質變更無適當工作可安置、勞工確不能勝任這五種情形,雇主才能預告終止,而且要依年資預告 10/20/30 日,並發資遣費(勞退新制每滿一年 1/2 個月平均工資,最高 6 個月,30 日內發)。不經預告就終止,限於第 12 條的情形,例如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六日,且要在知悉後 30 日內為之。

遇到颱風停班通報,除了原排班日,還要看員工居住地、通勤路線與實際災情;出勤、工資、全勤及必要車資的分別判斷,見颱風天店家營運。

員工發生職災後,假別、原領工資補償與終止契約限制要另行判斷;事故通報及保險資料見店家員工發生職災怎麼辦。

遇到表定下班與實際工作不同,先核對收店、待命及申請制度,再計算工資,見打卡後收店與加班的判斷。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婚假改為 14 日,第 9–14 日工資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過渡規定與工讀生時數見員工請婚假 14 天,店家要付多少。

員工懷孕後的產假、產檢假、夜間工作限制與育嬰留職停薪,整理在員工懷孕了,店家要給哪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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