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辦抽獎、送贈品要注意什麼?
贈品上限、滿額贈、IG/LINE 抽獎規定與中獎扣繳

週年慶想辦滿額贈、IG 貼文想做留言抽獎,最常問的是「要不要申請」「送多少才不會違規」。先說結論:本文查無中央法規要求店家辦抽獎事先申請,但有額度上限——買就送的贈品,商品價值 100 元以上不得超過價值的一半、100 元以下上限 50 元;消費抽獎的最大獎不得超過 NT$500 萬。活動內容、參加辦法與限制條件要寫清楚,寫的和做的不一樣,依公平交易法可罰 NT$5 萬起。客人中獎,國內居住者由店家扣 10%,每次 NT$20,000 以下免扣繳。Facebook、Instagram、LINE 另有自己的抽獎規範,菸不能當贈品或獎品。下面 3 個判斷點依序看。

1/2・50 元
贈品價值上限:商品價值 100 元以上是一半,100 元以下是 NT$50
NT$500 萬
消費抽獎(贈獎)最大獎項的金額上限
10%
國內居住者中獎的扣繳率;每次應扣稅額 NT$2,000 以下免扣繳

來源: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第 4、6 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13 條。查閱日 2026-10-01。

本文不寫的數字與判斷

抽獎活動能帶來多少好友或營業額,官方沒有數據,本文不寫。刮刮樂、付費抽獎是否構成賭博,本文查無主管機關解釋,不下結論;沒有辦商業登記的個人賣家辦抽獎要不要扣繳、實物獎品那 10% 稅款怎麼向中獎人收,本文也查無官方說明,請問所在地國稅局。各縣市對摸彩是否另有申請規定,本文沒有逐一查核。中獎所得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關係,本文沒有查。

問題 1:買就送、滿額贈的贈品,最多能送多少?

短答:商品或服務價值 NT$100 以上,贈品價值不得超過它的一半;NT$100 以下,贈品上限 NT$50。公平交易法第 23 條規定「事業不得以不當提供贈品、贈獎之方法,爭取交易之機會」,額度交由公平會訂在「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這裡的「事業」包括公司、獨資或合夥的工商行號,以及「其他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之人或團體」(第 2 條)。

項目額度辦法怎麼規定條次
什麼算「贈品」事業為爭取交易之機會,以附隨、無償之方式,所提供具市場價值之商品或服務第 2 條第 1 款
贈品價值上限商品或服務價值在 NT$100 以上的,為其價值的二分之一;NT$100 以下的,為 NT$50第 4 條
商品價值怎麼算交易相對人面臨之合理市價第 7 條第 1 款
贈品價值怎麼算依序認定:你宣稱的贈品價值 → 自製或以市場合理價格取得的成本 → 零售價格 → 其他合理標準第 7 條第 2 款
不列入贈品、贈獎的四種①免費試吃、試用,及其他不以交易為要件的促銷 ②同類商品或服務本身的價格折扣 ③同類商品或服務的數量折扣 ④不同商品或服務組合銷售的套餐優惠第 3 條
罰則違反第 23 條,得限期令停止、改正,並處 NT$5 萬至 2,500 萬;屆期未改正,按次處 NT$10 萬至 5,000 萬公平交易法第 42 條

來源: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第 2–4、7 條(104-03-19 發布);公平交易法第 2、23、42 條;公平會常見問答「不當贈品贈獎行為之規範」。查閱日 2026-10-01。

換成店裡常見的說法(本文計算,照第 4 條套):客人買 NT$1,000,贈品價值上限 NT$500;買一杯 NT$60 的飲料,贈品上限 NT$50。「第二件半價」是同類商品的價格折扣、「買二送一」送的是同一種商品屬數量折扣、「套餐優惠」是組合銷售,這三種都不列入贈品範圍;送的是別的東西,才是贈品。滿額送的如果是下次才能用的抵用券:無償發送的不算禮券,可以限期,但要寫清楚;賣給客人的禮券、儲值卡另有規定,見賣禮券、儲值卡、預付課程要注意什麼。

有兩個業態另有更嚴的規定,是契約的應記載事項:健身中心「業者對消費者贈與之贈品價值總計不得逾契約總金額百分之二十」,補習班「贈品(價值不得逾繳費總金額百分之二十)」。見開健身房要什麼證照、開補習班要什麼證照。

來源: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二十;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十一(一)3。逐字核對紀錄見健身房與補習班證照文的研究底稿。查閱日 2026-09-30。

問題 2:辦抽獎要申請嗎?獎項有上限嗎?活動辦法怎麼寫?

短答:本文查無中央法規要求店家辦抽獎事先申請;但消費才能抽的抽獎有最大獎上限,而且活動寫的內容、參加辦法與限制條件,要和實際一致、寫在看得到的地方。額度辦法把抽獎叫「贈獎」:事業為爭取交易之機會,於商品或服務之外,依抽籤或其他射倖之方式,所無償提供獎金或具市場價值之商品或服務(第 2 條第 2 款)。

項目規定出處
最大獎最大獎項的金額不得超過 NT$500 萬額度辦法第 6 條
全年贈獎總額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 NT$30 億以上:NT$6 億;超過 NT$7.5 億、未滿 NT$30 億:銷售金額的五分之一;NT$7.5 億以下:NT$1.5 億額度辦法第 5 條
不用消費就能抽「不以交易為要件之促銷行為」不列入贈品、贈獎範圍,不受上面兩個上限管額度辦法第 3 條第 1 款
但活動內容仍受第 21 條管「事業就該交易附帶提供之贈品、贈獎、機會中獎商品(服務)之機率或獎項」屬第 21 條「具有招徠效果之相關事項」;社群媒體、通訊軟體的群組聊天也算「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公平會第 21 條處理原則第二、三點
公平會列舉的不實類型「表示或表徵就贈品(或贈獎或抽獎)活動之內容、參加辦法等與實際不符;或附有條件、負擔或其他限制未予明示者」同處理原則附表二第三十一項
字太小也算重要交易資訊在版面排版、位置、字體大小顯不成比例,或負擔、限制條件未充分揭示,有引起錯誤認知之虞同處理原則第七點(四)(五)

來源: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第 2、3、5、6 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案件之處理原則(114-07-01 修正)第二、三、七點與附表二。查閱日 2026-10-01。

全年總額的最低一級是 NT$1.5 億,一般小店碰不到;真正會出問題的是「活動寫的和做的不一樣」。公平會沒有公布一份必列項目清單,下表是本文整理,依據是附表二第三十一項(內容、參加辦法、條件與限制要寫明)與 Facebook、Instagram 規範要求的「官方規則、優惠條款與資格要求」:

活動辦法寫這些為什麼
主辦的店名(與登記或招牌一致)讓參加者知道是誰辦的;Meta、Instagram 也要求聲明活動不是平台辦的
活動期間(開始、截止到幾點)參加辦法的一部分,延長或提前結束都算「與實際不符」的風險
參加資格:年齡、地區、要不要消費、員工能不能參加Instagram 推廣守則舉例「年齡和居住地限制」;限制條件沒寫明屬附表二第三十一項
參加方式(消費滿多少、一人幾次)參加辦法本身
獎項內容、數量、價值獎項屬第 21 條招徠事項;價值也是判斷贈品、贈獎上限的依據
抽獎日期、方式與公布方式參加辦法本身;說好公開抽就要公開抽
領獎期限、方式與要提供的資料「附有條件、負擔」要寫明,例如要本人到店、要出示身分證件
中獎扣繳說明獎品超過一定金額要扣 10%(非居住者 20%),中獎人要先知道(見問題 3)
個人資料的蒐集告知用表單蒐集姓名電話,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告知店名、目的、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方式、當事人權利、不提供的影響

來源:公平會第 21 條處理原則附表二第三十一項;Facebook 粉絲專頁、社團和活動的政策;Instagram 推廣守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查閱日 2026-10-01。

活動寫的和做的不一樣,客人也可能直接向店家或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店家要在 15 日內妥適處理,流程見被客人申訴怎麼辦。另外,抽獎的參加條件不要綁「留 Google 評論」。以贈品、抽獎換評論的問題,見評論邀請的合法做法。

刮刮樂、付費抽獎與賭博的界線

本文查無主管機關對店家抽獎、刮刮樂是否構成賭博或彩票的解釋,所以只列條文,不下結論:

條文內容
刑法第 266 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 5 萬元以下罰金;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亦同;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 268 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9 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269 條意圖營利,辦理有獎儲蓄或未經政府允准而發行彩票,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 9 萬元以下罰金
公平會附表二第三十二項「表示或表徵就提供付費購買機會中獎商品(服務)之機率或獎項與實際不符,且差距逾越一般或相關大眾所能接受程度者」屬不實表示類型

來源:中華民國刑法第 266、268、269 條;公平會第 21 條處理原則附表二。查閱日 2026-10-01。

可以先問自己一個問題:客人是不是要另外付錢買抽獎機會?隨消費附送的抽獎,額度辦法定義為「無償提供」的贈獎;要客人另外花錢才能抽的活動,不符合「無償」這個定義(本文依條文判讀),是不是賭博或彩票本文查無解釋,辦之前先問律師。公平會附表二第三十二項也提醒,付費抽的機率與獎項,寫的和實際差太多會被認定不實。

問題 3:客人中獎,店家要幫他扣稅嗎?

短答:要看中獎人身分與金額。國內居住的個人扣 10%,每次應扣稅額 NT$2,000 以下(給付 NT$20,000 以下)免扣繳;不是國內居住的個人一律扣 20%。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屬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所得,由給付的事業在給付時扣繳(第 88、89 條)。

項目規定出處
國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全額扣 10%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1 項第 7 款
非國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全額扣 20%同標準第 3 條第 1 項第 7 款
什麼是國內居住者在國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或無住所但一課稅年度內在國內居留合計滿 183 天所得稅法第 7 條
免扣繳門檻國內居住的個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NT$2,000 免予扣繳;財政部說明為「中獎的金額未達 2 萬 10 元者得免扣繳」。條文的 2,000 元門檻只寫居住者同標準第 13 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幸運中獎〉
獎品(不是現金)怎麼算按購買獎品的統一發票(含進項稅額)或收據金額,或自行生產製造的成本金額,依扣繳率扣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問答 1510
扣了稅要做什麼每月 10 日前把上月扣的稅款繳清;隔年 1 月底前申報扣繳憑單、2 月 10 日前填發給中獎人。非居住者要在代扣之日起 10 日內繳清並申報所得稅法第 92 條
沒扣稅也要申報未達起扣點而未扣繳的,隔年 1 月底前列單申報、2 月 10 日前填發免扣繳憑單;全年給付同一人不超過 NT$1,000 得免列單所得稅法第 89 條第 3 項;同標準第 13 條第 3 項
沒做的罰則應扣未扣:限期補繳補報,按應扣未扣稅額處 1 倍以下罰鍰,逾期未補處 3 倍以下;免扣繳憑單未依限申報:NT$1,500 至 2 萬,逾期未補 NT$3,000 至 9 萬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1 款、第 111 條第 2 項

來源:所得稅法第 7、14、88、89、92、111、114 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3、13 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1510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如何辦理扣繳?〉(111-04-29 更新)與〈幸運中獎〉(114-08-11 更新)。查閱日 2026-10-01。

所以活動辦法要先寫:獎品價值多少、超過多少要扣稅、中獎人要提供哪些身分資料。財政部也提醒中獎人:「給獎單位於領取獎金或獎品時,才會代扣繳所得稅,並且給與扣繳憑單,給獎單位不會要求先匯款扣繳」——公布得獎名單時一起寫出來,可以減少有人冒用你的店名詐騙中獎人。沒有辦商業登記、只在社群賣東西的人辦抽獎要不要扣繳,本文查無官方說明,先問所在地國稅局。

Facebook、Instagram、LINE 的抽獎規範

短答:三個平台都要你自己負責活動合法;Facebook 不准要求或獎勵分享、轉貼、標註他人,LINE 未經同意不准拿分享或主頁留言當抽獎條件。這一段是平台政策,不是法規,違反的後果是貼文或帳號被平台處理。

平台官方原文重點辦活動時怎麼做
Facebook(粉絲專頁、社團、活動)要「向參與者提供促銷活動的官方規則、公開說明優惠條款和資格要求」;參與者要「完全免除 Meta 責任」並確知活動「絕非由 Meta 贊助、背書或管理」;「您的促銷活動不得要求或獎勵參與者分享、轉貼、標註他人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宣傳促銷活動」貼文附活動辦法連結與免責聲明;參加方式不要寫「分享這篇」「標註 3 位好友」
Instagram要有「官方規則;優惠條款與資格要求(例如年齡和居住地限制等)」;「您不得自行或鼓勵用戶以不當方式標註內容」;參與者要同意放棄對 Instagram 的責任追究,並聲明活動不是由 Instagram 贊助、背書或管理同上;不要叫人在沒出現的照片標註自己
LINE 官方帳號未經 LINE 同意,不得「發送分享優惠訊息,分享主頁內容,其他分享加入LINE官方帳號或於LINE官方帳號主頁留言之方式作為有機會獲得贈品、獎品或優惠的誘因或條件」;也不得未經同意「贈送LINE主題、貼圖作為帳號宣傳或活動獎勵」;違反時 LINE 得暫停或終止帳號抽獎用後台內建的「抽獎」優惠券;要讓客人分享才能拿,用內建的「好友介紹」優惠券,不要自己另訂分享規則

來源:Facebook〈粉絲專頁、社團和活動的政策〉「促銷活動」;Instagram 使用說明〈推廣守則〉;LINE 官方帳號使用條款(台灣)第 18 條第 20、21 款與第 19 條(2025-02-19 生效);LINE 官方帳號操作手冊〈優惠券〉。Facebook、Instagram 頁面未載修訂日期。查閱日 2026-10-01。

LINE 的抽獎優惠券在「進階設定」可以設中獎機率與中獎人數上限(最多 6 位數);操作手冊提醒「點按「儲存」後,該優惠券僅能複製,不能編輯、刪除」,所以獎項數量、有效期間和注意事項(最多 500 字)要在儲存前對齊活動辦法。優惠券與集點卡的設計另見LINE 優惠券與集點卡策略,更完整的 LINE 經營見LINE 行銷與自動化。

菸、酒可以當贈品或獎品嗎?

短答:菸不行,法條明文禁止;酒沒有禁止當贈品的明文,但屬酒的促銷,要標警語、不得鼓勵飲酒,也不能交給未滿 18 歲的人。

品項規定罰則
菸品促銷或廣告不得「以折扣方式銷售或搭配其他物品作為贈品或獎品」「作為銷售物品、活動之贈品或獎品」「與其他物品包裹併同銷售」(菸害防制法第 12 條);營業場所不得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第 14 條)一般店家違反第 12 條處 NT$10 萬至 50 萬(第 34 條);違反第 14 條處 NT$1 萬至 5 萬(第 39 條)
類菸品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第 15 條)依菸害防制法罰則
酒酒的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並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且不得鼓勵或提倡飲酒、不得以兒童少年為對象(菸酒管理法第 37 條)。店內室內展示、招貼海報且以進入室內者為對象,不屬第 37 條的廣告或促銷(施行細則第 10 條第 2 項)NT$3 萬至 50 萬,屆期未改正按次處罰;警語不明顯且第一次查獲得先限期改正(第 51 條)
把酒交給未滿 18 歲的人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酒予兒童及少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3 條第 3 項)NT$1 萬至 10 萬(同法第 91 條第 2 項)

來源:菸害防制法第 12、14、15、34、39 條(112-02-15 修正);菸酒管理法第 37、51 條與施行細則第 10 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43、91 條。查閱日 2026-10-01。

餐酒館、酒吧辦「抽啤酒一手」「滿額送紅酒」,活動圖與貼文都要帶上警語,參加資格寫明限 18 歲以上並在領獎時確認。酒吧的其他規定見開酒吧要什麼證照。

活動型態 × 要注意的法規(總表)

活動型態先看這條最容易出錯的地方
滿額贈、買就送(送不同商品)額度辦法第 4 條:價值 100 元以上是一半、100 元以下 NT$50贈品價值以你宣稱的價值優先認定,宣稱「價值 NT$800」就用 800 算
第二件半價、買二送一(同商品)、套餐額度辦法第 3 條:不列入贈品、贈獎範圍仍受公平法第 21 條管,限量、限時、限品項要寫清楚
消費抽獎、摸彩、隨單刮刮卡額度辦法第 5、6 條:最大獎 NT$500 萬;全年總額依上年度銷售金額活動辦法沒寫的限制條件(領獎期限、到店領取)屬附表二第三十一項
不用消費的社群抽獎(按讚、留言)額度辦法第 3 條第 1 款不列入;公平法第 21 條與平台規範照樣適用Facebook 不准要求或獎勵分享、轉貼、標註他人
要付錢才能抽刑法第 266、268、269 條;附表二第三十二項查無主管機關解釋,辦之前先問律師
LINE 加好友禮、抽獎優惠券LINE 官方帳號使用條款第 18 條第 20、21 款;不以消費為條件的,不列入額度辦法自己另訂「分享才能抽」;優惠券儲存後不能改
健身房、補習班簽約送贈品各自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不得逾契約或繳費總金額 20%比額度辦法的二分之一更嚴
中獎(現金或獎品)所得稅法第 88、89 條;扣繳率標準第 2、3、13 條獎品超過 NT$20,000 沒扣 10%;免扣繳的沒有列單申報
菸、酒當贈品或獎品菸害防制法第 12 條;菸酒管理法第 37 條;兒少權益法第 43 條菸一律不行;酒的活動圖沒有警語
用表單收參加者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表單沒有寫蒐集目的與利用期間

來源:本文前述各節條文。查閱日 2026-10-01。

花多少:自己辦和請人辦

做法費用說明
自己辦(官方規費)本文查無中央法規的申請程序與規費各縣市是否另有規定,本文沒有逐一查核
獎品與贈品自訂,受額度辦法上限管贈品依問題 1 計算;中獎扣繳是代扣中獎人的稅,不是店家的費用
活動辦法的法律審閱依律師報價官方沒有公定價,本文不寫金額;付費抽獎這類有疑問的活動建議先審
LINE 官方帳號的訊息費用依 LINE 方案活動期間多發的訊息會用掉群發額度,先用LINE 官方帳號方案費用試算算
在 LINE 上執行(安博力 LINE 官方帳號代營運)基礎建置 NT$11,800 起帳號申請、品牌化設定與圖文選單,活動入口可以放進圖文選單;不含活動辦法的法律審閱、中獎扣繳申報

3 種情況的建議行動

你的情況先做這件事
A. 週年慶想辦滿額贈先算贈品上限:客人消費金額 NT$100 以上的,贈品價值不超過一半(宣稱價值也算數);健身房、補習班看契約的 20%。限量送完為止、限定品項這類條件,寫在活動圖上字要看得清楚
B. IG/FB 貼文想辦留言抽獎參加方式只寫「追蹤+留言」這類不涉分享標註的動作;附活動辦法(期間、資格、獎項、抽獎與公布日、領獎方式)與「本活動與 Meta/Instagram 無關」聲明;獎品價值超過 NT$20,000 的,辦法先寫扣繳 10%
C. 想在 LINE 官方帳號做抽獎或好友分享活動用後台內建的「抽獎」或「好友介紹」優惠券,不要自己訂「分享給 3 個朋友才能抽」;儲存前把獎項數量、期間、注意事項對齊活動辦法。活動訊息要發幾則,先算方案額度

活動上線前,店名、招牌與 Google 商家名稱最好一致,參加者才認得出是你辦的:各業態的開店門檻見各業態法定門檻總覽;想用抽獎帶 LINE 好友,先看LINE 好友怎麼增加;只在網路賣、用表單收個資的,另見網拍與網路接單要不要登記。餐飲業最常辦滿額贈與集點,產業概況見餐飲產業指南。

常見問題 FAQ

滿額贈、買就送的贈品,價值有上限嗎?
有。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第 4 條:商品或服務價值在 NT$100 以上的,贈品價值上限是商品或服務價值的二分之一;100 元以下的,上限 NT$50。商品價值看交易相對人面臨的合理市價;贈品價值依序看你宣稱的價值、自製或取得成本、零售價格(第 7 條)。例如客人買 NT$1,000 的商品,贈品價值上限是 NT$500(本文計算)。健身房、補習班的定型化契約另有「贈品不得逾契約或繳費總金額 20%」的規定。
辦抽獎、摸彩要先向政府申請嗎?
本文查無中央法規要求店家辦抽獎要事先申請或備案;各縣市是否另有規定,本文沒有逐一查核,辦之前可以問所在地縣市政府。沒有申請程序不代表沒有規定:消費才能抽的抽獎屬於「贈獎」,最大獎不得超過 NT$500 萬(額度辦法第 6 條);活動內容、參加辦法與實際不符,或附有條件、限制沒有寫明,屬公平會列舉的不實表示類型(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處理原則附表二第三十一項),違反第 21 條或第 23 條可處 NT$5 萬至 2,500 萬,屆期未改正按次處 NT$10 萬至 5,000 萬(第 42 條)。
不用消費、按讚留言就能抽,也受贈品贈獎規定管嗎?
額度辦法第 3 條把「免費試吃、試用,及其他不以交易為要件之促銷行為」排除在贈品、贈獎範圍外,所以不用消費就能參加的抽獎,不受贈品價值與最大獎上限管。但公平會的處理原則把「事業就該交易附帶提供之贈品、贈獎、機會中獎商品(服務)之機率或獎項」列為第 21 條的招徠事項,也把社群媒體與通訊軟體群組列為「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活動寫的內容與實際不符一樣會有問題;平台規範也照樣適用。
Facebook、IG 抽獎可以要求分享、標註好友嗎?
不行。Facebook 粉絲專頁、社團和活動的政策寫明:「您的促銷活動不得要求或獎勵參與者分享、轉貼、標註他人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宣傳促銷活動。」Instagram 推廣守則寫:「您不得自行或鼓勵用戶以不當方式標註內容」。兩者都要求辦活動的人提供官方規則、優惠條款與資格要求,並讓參與者知道活動不是由 Meta 或 Instagram 贊助、背書或管理。這是平台政策,不是法規,違反的後果由平台處理。
在 LINE 官方帳號辦抽獎要注意什麼?
LINE 官方帳號使用條款(2025-02-19 生效)第 18 條第 21 款:未經 LINE 同意,不得以分享優惠訊息、分享主頁內容、分享加入 LINE 官方帳號,或在官方帳號主頁留言,作為有機會獲得贈品、獎品或優惠的誘因或條件;第 20 款也禁止未經同意贈送 LINE 主題、貼圖當活動獎勵。違反時 LINE 可以暫停或終止帳號(第 19 條)。LINE 後台內建「抽獎」優惠券,可以設中獎機率與中獎人數上限;想讓客人分享才能拿,用內建的「好友介紹」優惠券。優惠券按下儲存後就不能編輯或刪除,活動辦法要先定好。
客人抽中獎品,店家要幫他扣稅嗎?
要看金額和中獎人身分。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屬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所得,由給付的事業扣繳(第 88、89 條):中獎人是國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全額扣 10%;不是國內居住的個人,扣 20%(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3 條)。國內居住的個人每次應扣稅額不超過 NT$2,000 免扣繳,財政部的說法是「中獎的金額未達 2 萬 10 元者得免扣繳」;免扣繳的仍要在隔年 1 月底前列單申報、2 月 10 日前填發免扣繳憑單(全年給付同一人不超過 NT$1,000 得免列單)。獎品按購買的發票(含進項稅額)、收據或自製成本計算。
刮刮樂、付費抽獎算不算賭博?
本文查無主管機關對店家抽獎、刮刮樂是否構成賭博的解釋,不替你下結論。可以確認的是條文:刑法第 266 條在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場所或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處 5 萬元以下罰金;第 268 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269 條意圖營利、未經政府允准而發行彩票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公平會也把「付費購買機會中獎商品(服務)之機率或獎項與實際不符」列為不實表示類型。要客人另外付錢買抽獎機會的活動,辦之前先問律師。
可以送菸、酒當贈品或抽獎獎品嗎?
菸不行:菸害防制法第 12 條規定菸品的促銷不得「作為銷售物品、活動之贈品或獎品」,一般店家違反處 NT$10 萬至 50 萬(第 34 條);營業場所也不得為促銷免費供應菸品(第 14 條);類菸品任何人不得供應(第 15 條)。酒,菸酒管理法沒有「不得作為贈品」的明文,但酒的廣告或促銷要明顯標示「禁止酒駕」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且不得鼓勵飲酒、不得以兒童少年為對象,違反處 NT$3 萬至 50 萬(第 37、51 條);把酒交給未滿 18 歲的人,依兒少權益法第 91 條處 NT$1 萬至 10 萬。
抽獎活動辦法要寫哪些內容?
公平會沒有公布一份必列項目清單。本文依公平會處理原則附表二第三十一項(活動內容、參加辦法、條件、負擔或其他限制要寫明)與 Facebook、Instagram 規範(官方規則、優惠條款與資格要求、平台免責聲明)整理:主辦的店名、活動期間、參加資格(年齡、地區、要不要消費)、參加方式、獎項內容與數量、抽獎日期與方式、公布方式、領獎期限與方式、中獎扣繳與要提供的身分資料、個資蒐集告知。用表單蒐集姓名電話,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告知蒐集目的等六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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