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廣告可以寫什麼?
醫療法第 85、86 條、網路與社群、藥局廣告紅線
診所開幕要寫官網、Google 商家檔案和社群貼文,美容院、養生館也常想寫「改善」「調理」。先說結論:只有醫療機構能做醫療廣告,而且只能寫法律和衛福部公告容許的事項;「國內首例」「保證」、術前術後對照、優惠團購預付,都被衛福部明文列為不正當宣傳。非醫療機構的文案只要暗示療效,就會被當成醫療廣告處罰。下面 3 個判斷點依序看。
診所開幕要寫官網、Google 商家檔案和社群貼文,美容院、養生館也常想寫「改善」「調理」。先說結論:只有醫療機構能做醫療廣告,而且只能寫法律和衛福部公告容許的事項;「國內首例」「保證」、術前術後對照、優惠團購預付,都被衛福部明文列為不正當宣傳。非醫療機構的文案只要暗示療效,就會被當成醫療廣告處罰。下面 3 個判斷點依序看。
來源:醫療法第 103、115 條;衛部醫字第1051667434號令;藥事法第 66 條。查閱日 2026-09-30。
本文不寫的數字與範圍
各縣市每年醫療廣告裁罰件數與金額,這次沒有查到官方統計,本文不寫。Google、Meta 等平台自己的醫療廣告政策屬平台規則,不在本文範圍(再行銷的限制見再行銷怎麼做)。本文不是法律意見,個案以所在地衛生局認定為準。
短答:只有醫療機構可以;其他店家的文案只要暗示療效,就被當成醫療廣告。判斷的不是你用什麼媒體,而是內容有沒有「宣傳醫療業務、招徠患者」。
| 規定 | 原文重點 | 對誰影響最大 |
|---|---|---|
| 第 9 條 定義 | 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 | 所有對外文案,包含官網、社群、Google 商家 |
| 第 84 條 |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 美容院、美甲美睫、養生館、健身房 |
| 第 87 條 | 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衛生教育、學術刊物未涉及招徠醫療業務者,不視為醫療廣告 | 寫「改善」「調理」「修復」的非醫療店家 |
| 第 104 條 | 違反第 84 條為醫療廣告者,處 NT$5 萬至 25 萬罰鍰 | 同上 |
來源:醫療法第 9、84、87、104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新修正 115-05-15)。查閱日 2026-09-30。美容工作室和醫療行為的界線,見開美容工作室要證照嗎;紋繡、霧眉店的文案紅線,見開紋繡、霧眉工作室要證照嗎。
短答:法條列的 5 類基本資料,加上衛福部公告容許的疾病名稱、診療項目、儀器、醫療費用;網路上可以多寫,但有條件。
| 來源 | 可以寫的內容 |
|---|---|
| 醫療法第 85 條第 1 項 | 機構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交通路線;醫師姓名、性別、學歷、經歷、醫師與專科醫師證書字號;健保等非商業性保險特約字樣;診療科別與時間;開業、歇業、停業、復業、遷移日期 |
| 衛福部 103-01-24 衛部醫字第1031660048號公告 | 疾病名稱;診療項目、檢查及檢驗項目;醫療儀器及經完成人體檢驗之醫療技術;醫療費用。國際醫療服務的廣告要事前報所在地主管機關許可 |
| 第 85 條第 2 項(廣播電視) | 可在上述範圍內口語化,但要先經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
| 第 85 條第 3 項+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 | 官網、社群可另寫機構一般資料、人員、設施、服務內容、預約、聯絡方式、醫療或健康知識;網址或網路工具要報主管機關備查(可用電子郵件);不得登載其他業者資訊;健康知識要標示製作或更新日期與來源;內容不得與事實不符或無法積極證明為真實 |
來源:醫療法第 85 條;衛部醫字第1031660048號公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轉載原文);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第 2、3、6、7 條(最新修正 104-11-03)。查閱日 2026-09-30。
🔴 網路「不受第 1 項內容範圍限制」有但書:仍不得有第 103 條第 2 項的虛偽、誇張、歪曲事實等情形,第 86 條與第 61 條的禁止方式也照樣適用。Google 商家檔案的商家說明、貼文、問與答,都要用同一套標準寫。
短答:第 86 條 7 種方式、衛福部 105 年令補充的 12 款,加上第 61 條的招攬禁令。最常見的是最高級用語、術前術後對照、業配推薦和促銷。
| 類型 | 禁止的寫法(依原文整理) | 出處 |
|---|---|---|
| 借名與媒體 | 假借他人名義;出售或贈與醫療刊物;公開祖傳秘方或公開答問;摘錄醫學刊物;藉採訪或報導宣傳;與違規廣告聯合或並排 | 第 86 條第 1–6 款 |
| 最高級與保證 | 強調最高級或排名的用語,例如「國內首例」「唯一」「首創」「第一例」「診治病例最多」「最專業」「保證」「最優」「最大」 | 105 年令 |
| 誇大療效 | 「完全根治」「一勞永逸」「永不復發」「回春」等聳動用語 | 105 年令 |
| 文章式廣告 | 以文章形式呈現卻未完整揭示醫療風險(適應症、禁忌症、副作用) | 105 年令 |
| 前後對照 | 非用於診療說明、衛生教育或醫療知識,拿手術治療前後比較影像做宣傳 | 105 年令 |
| 推薦與代言 | 非個人親身體驗的經驗分享,或未充分揭露正確資訊的代言、推薦 | 105 年令 |
| 促銷 | 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預付費用、贈送療程或針劑等意圖促銷的宣傳 | 105 年令 |
| 其他 | 標榜生殖器官整型或性功能;標榜成癮藥物治療;違反醫療費用標準;無法積極證明為真實;國內尚未使用的技術或未經核准的人體試驗 | 105 年令 |
| 招攬病人 | 公開宣稱就醫即送禮品、折扣、彩券、健康禮券、醫療服務;多層次傳銷或仲介;未經核備外出義診或健檢;宣傳無息貸款、分期付款、低自備款、治療完成後再繳費 | 第 61 條;94-03-17 衛署醫字第0940203047號公告 |
| 罰則 | 內容 |
|---|---|
| 第 103 條第 1 項 | 違反第 61、85、86 條或擅自變更核准內容:NT$5 萬至 25 萬罰鍰 |
| 第 103 條第 2 項 | 內容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以非法墮胎為宣傳、一年內已受處罰三次:另可處 1 個月至 1 年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並吊銷負責醫師證書 1 年 |
| 第 115 條 | 私立醫療機構的罰鍰,處罰負責醫師 |
來源:醫療法第 61、86、103、115 條;衛部醫字第1051667434號令(105-11-17,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轉載原文);衛署醫字第0940203047號公告(衛福部醫事司醫療廣告管理專區)。查閱日 2026-09-30。
藥局賣藥看的是藥事法,不是醫療法。重點是刊播前要核准,罰鍰也高得多。
| 規定 | 內容 | 罰則 |
|---|---|---|
| 第 24 條 | 藥物廣告=利用傳播方法,宣傳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為目的 | — |
| 第 65 條 | 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 | NT$20 萬至 500 萬(第 91 條) |
| 第 66 條 | 刊播前把所有文字、圖畫、言詞送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核准期間不得變更 | NT$20 萬至 500 萬(第 92 條) |
| 第 68 條 | 不得假借他人名義、以書刊保證效能、藉採訪或報導、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宣傳 | NT$20 萬至 500 萬(第 92 條) |
| 第 69 條 | 非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 | NT$60 萬至 2,500 萬,違法物品沒入銷燬(第 91 條) |
來源:藥事法第 24、65、66、68、69、91、92 條(最新修正 115-03-04)。查閱日 2026-09-30。藥局開業的其他門檻見開藥局要什麼證照;中藥行同樣適用這套規定,見開中藥行要什麼證照。
| 做法 | 費用 | 說明 |
|---|---|---|
| 自己對照本文表格檢查官網、社群、Google 商家 | 不另花錢 | 網址備查可用電子郵件報所在地主管機關 |
| 藥物廣告送審 | 依主管機關規費 | 本文未查核各地審查規費,不寫金額 |
| 律師審閱 | 依報價 | 官方沒有公定價,本文不寫金額 |
| Google 商家建置(安博力) | 醫美牙醫專屬 NT$14,800 | 含合規審查與醫療類別專屬設定;不是法律意見 |
| 你的情況 | 先做這件事 |
|---|---|
| A. 診所準備開幕,要寫官網和商家檔案 | 先把網址與社群帳號報所在地衛生局備查;文案只用第 85 條與 103 年公告的項目;價格可以寫,但不要搭配優惠、團購或預付 |
| B. 已經在經營,官網有「首創」「保證」、前後對照或網紅推薦 | 對照問題 3 的表格逐項拿掉,可以先用醫美合規廣告用詞檢查器掃一次用詞;健康知識文章補上製作或更新日期與來源 |
| C. 美容院、養生館、美甲店 | 刪掉「治療」「改善痘痘」「調理體質」這類暗示療效的字,只寫服務內容、價格、預約方式;不要用醫療院所的術前術後照片 |
開業證照本身見牙醫診所、中醫診所、藥局三篇;各業態的法定門檻對照見各業態法定門檻總覽;醫療產業的搜尋與競爭概況見醫療產業指南。
不是醫療機構、而是賣食品、飲料或保養品的店,貼文用語規則不同,見食品與化粧品廣告不能寫什麼。
我們依這篇的 3 個判斷點,回你檔案裡哪些寫法踩到醫療法第 85、86 條(不是法律意見,個案以衛生局認定為準)。
用官方資料與實作經驗陪在地商家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