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徵規費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的設立許可證書(兒少權法第 79 條)
3 年以上
租約要經公證、自申請日起有效 3 年以上;公證費依租金總額分級,NT$1,000 起
NT$120/小時
臨時服務費與家長逾時費的上限(教育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來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79 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10 條;公證法第 109 條;教育部 102-11-15 臺教社(一)字第 1020161666B 號令「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六、八。查閱日 2026-10-01。
本文不寫的數字
租金押金、裝修與隔間、課桌椅與寢具、廚房或配膳設備、接送車、教材、餐點進貨、主任與服務人員薪資,沒有任何政府機關公布行情,本文不列「大約多少」。公共意外責任險保費、營運擔保、健康檢查、180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消防檢修與公安申報簽證費,依報價或開課單位而定,本文不寫金額。月費、註冊費沒有公定價,收費基準由各中心報縣市核准,本文不寫行情;臺北市表件裡的填寫示例金額也不是行情。公共意外責任險只寫已核對的臺北市、新北市;其他縣市與教育局另行公告的金額、營運擔保認定,本文未核對。課照中心要不要替兒童辦團體保險、預收費用要不要做履約保障、營業稅怎麼課,本文查無中央規定,送件前問教育局與國稅局。
問題 1:有官方金額的開辦費是哪幾筆?
短答:設立許可證書不收規費;要花錢的是送件附件——公證租約和每個人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加起來通常是幾千元。安親班向縣市教育局申請的是兒少權法的設立許可,不是補習班的立案(差別見開安親班要什麼證照),所以補習班那筆審查費不適用。
| 項目 | 金額或規定 | 出處 |
| 設立許可證書 | 免徵規費 | 兒少權法第 79 條 |
| 審查費 | 臺北市教育局規費標準只對短期補習班(NT$1,500)與教育事務財團法人(NT$1,000)收審查費,沒有課照中心;其他縣市本文查無另收費用的規定 | 臺北市教育事務財團法人及短期補習班規費收費標準第 3、4 條 |
| 租約 | 非自有場地:經公證、自申請日起有效期限 3 年以上的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要有獨立門牌 | 辦法第 10 條第 1 項第 4 款 |
| 租約公證費 | 標的=租金總額或房屋課稅現值較高者+保證金。20 萬元以下 NT$1,000/逾 20–50 萬 NT$2,000/逾 50–100 萬 NT$3,000/逾 100–200 萬 NT$4,000/逾 200–500 萬 NT$5,000/逾 500–1,000 萬 NT$6,000 | 公證法第 109 條;司法院常見問答 |
| 公證費加收 | 約定逕受強制執行加收 1/2;夜間、例假日加收 1/2(加收部分最高 NT$5,000);公證處印製的租約每 3 份 NT$3。辦法只寫「經公證」,不要用認證減半去估 | 公證法第 119、122 條;司法院常見問答 |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每份 NT$100;同一人同一次申請二份以上,自第二份起每份 NT$20。負責人送件時附一份;主任、服務人員、行政與其他人員每人一份,招生前報准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第 2 條;辦法第 10、22 條 |
| 健康檢查表 | 所有人員都要附;臺北市要求 3 個月內有效、含一般體檢、胸部 X 光及 A 型肝炎 IgM。費用依醫療院所,本文不寫金額 | 辦法第 22 條;臺北市教育局立案申請書 |
來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79 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10、22 條;臺北市教育事務財團法人及短期補習班規費收費標準;公證法第 109、119、122 條;司法院「如何辦理房屋租賃契約公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臺北市教育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申請籌設立案應備文件。查閱日 2026-10-01。公證費實際金額以公證人依標的計算為準。
租約年限三種教育業態各不相同:補習班是二年以上、公證或認證,托嬰中心是五年以上經公證,安親班是自申請日起 3 年以上經公證。三年租約的租金總額至少是月租 × 36,自己代入月租對照上面的級距。
問題 2:法規替你定了多大的空間、多少人、哪些保險與申報?
短答:兒童活動面積和每人面積決定你要租多大、收多少人;1:25 決定你最少要請幾個人;公共意外責任險和每年兩種申報是固定支出。這些都沒有行情,但規格法規替你定好了。
| 項目 | 規定 | 對成本的意思 |
| 兒童活動總面積 | 扣除辦公室、保健室、盥洗衛生設備、廚房、儲藏室、防火空間、樓梯、陽台、法定停車空間及騎樓後,70 ㎡ 以上 | 看房要量扣除後的面積,不是權狀或店面總面積 |
| 每人面積 | 室內每人 1.5 ㎡;室外每人 2 ㎡(直轄市人口密度高於每平方公里 1.2 萬人的行政區 1.3 ㎡);沒有室外或不足,得以室內相同面積替代 | 本文計算:沒有室外空間時,每名兒童室內要 3.5 ㎡(高密度行政區 2.8 ㎡);收托上限=兒童活動面積 ÷ 3.5(或 ÷ 2.8)。剛好 70 ㎡ 時約 20 名(一般)/25 名(高密度)。你的區適不適用 1.3 ㎡,問教育局 |
| 樓層 | 固定地點、完整專用場地;樓層建築限地面 1–4 樓 | 5 樓以上便宜的空間不能用 |
| 人力 | 專任主任 1 人;每招收兒童 25 人置 1 名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未滿 25 人以 25 人計;每班以 15 人為原則、至多 25 人 | 本文計算:收 n 名至少主任 1+服務人員 ⌈n ÷ 25⌉;收 25 名 → 1+1,收 26 名 → 1+2。主任能否算進比例,問教育局 |
| 衛浴數量 | 女生大便器每 15 人 1 個、男生大便器每 75 人 1 個、男生小便器每 30 人 1 個、水龍頭每 10 人 1 個(未滿以該人數計);便器要有隔間 | 裝修報價前先用預計人數算出套數:⌈女生數 ÷ 15⌉、⌈男生數 ÷ 75⌉、⌈男生數 ÷ 30⌉、⌈總人數 ÷ 10⌉ |
| 必備設施 | 教室、活動室、遊戲空間、寢室、保健室或保健箱、辦公區、廚房或配膳空間、盥洗衛生設備(前六項可視需要併用) | 寢具、配膳設備都是開辦採購項目 |
| 公共意外責任險(臺北市) | 每人身體傷亡 NT$600 萬、每事故 NT$3,000 萬、財損 NT$300 萬、每年總額 NT$6,600 萬;提供餐點要一併投保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除歇業外不得中途解約;保單張貼於明顯處 | 保費依報價;送件時就要附保單 |
| 公共意外責任險(新北市) | 每人身體傷亡 NT$600 萬、每事故 NT$1,500 萬、財損 NT$300 萬、每年總額 NT$3,800 萬(114-01-01 生效) | 保費依報價;其他縣市本文未核對 |
| 接送車 | 載運國小學生的車齡不得逾出廠 10 年;用未經核准或備查的車、超載、沒配隨車人員,負責人罰 NT$6,000–3 萬 | 要辦接送就多一筆車輛與隨車人員成本;二手車先看出廠年份 |
| 消防安全設備 | 乙類場所(第 12 條第二款第三目);每年檢修申報一次、3 月底前;送件要附消防安全設備圖說與查驗合格證明 | 每年固定一次檢修費,依消防設備師報價 |
|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 D-5 類組不分面積,每年一次,申報期間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臺北市送件時要附當年度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結果通知書 | 每年固定一次簽證費;開幕前就要先做一次;租約寫清楚誰負責申報 |
來源: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5、10、22、25–27 條;兒少權法第 29、90-1 條;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第 4–7 條及附表(114-01-07 修正);新北市消費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投保範圍及最低投保金額(113-08-29 公告、114-01-01 生效)及附表;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附表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 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 3–5 條附表一。查閱日 2026-10-01。店面能不能作 D-5 用途,見這間店面能不能開這一行;消防檢修費怎麼估,見消防安檢費用怎麼算。
兒少權法第 77 條規定「托嬰中心」要替收托兒童辦團體保險,條文沒有寫到課照中心;本文也沒查到中央法規要求課照中心替兒童辦團體保險,要不要保、保多少,送件前問教育局。
問題 3:收費和退費,現金流會被哪些規定卡住?
短答:收費基準核准之前一毛都不能收;核准後,學期前三分之一家長退出要退三分之二。開幕前的租金、裝修、人事,都要用自己的錢撐到第一次收費之後。這一節決定你要準備幾個月的週轉金。
| 項目 | 規定 | 出處 |
| 收費項目 | 只有四種:註冊費(硬體設施維護)、月費(人事)、代辦費(交通、教材、餐點、活動)、臨時服務費;契約不得記載這四種以外的服務費用 | 辦法第 18-2 條;應記載事項 貳、二 |
| 收費基準先核准 | 申請許可時考量營運成本訂收費基準,報縣市核准,核准後才能依核准內容收費;要變更須在每學期開始 30 日前申請核准 | 辦法第 18-3 條 |
| 預算表 | 申請許可要附財產清冊及經費來源、載明全年收入及支出的預算表、收退費基準、營運擔保證明、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 | 辦法第 10 條第 1 項第 5–10 款 |
| 臨時服務費、家長逾時費 | 每小時不得逾 NT$120;家長延後接回超過服務時間 40 分鐘以上才算逾時 | 應記載事項 壹、六、八 |
| 中心逾時接送 | 中心逾時接或送超過約定時間 30 分鐘以上,要付家長逾時費,每小時不得低於 NT$120,並負擔家長因此增加的支出 | 應記載事項 壹、十 |
| 家長提前終止 | 至少 5 日前通知;註冊費與月費:服務起始日前全退、未逾學期 1/3 退 2/3、逾 1/3 未逾 2/3 退 1/3、逾 2/3 不退;代辦費按未服務比例退;終止日起 7 日內退 | 應記載事項 壹、十七、十八 |
| 可歸責或不可抗力終止 | 扣除家長同意代辦訂作物品的必要費用後,依剩餘服務天數比例退,7 日內退 | 應記載事項 壹、十八 |
| 效力 | 中央公告的應記載事項,沒寫進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內容;違反的條款無效;審閱期至少 5 日、不得約定拋棄 | 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應記載事項 壹、二、貳、一 |
| 收據 | 正式收據,載明中心名稱、地址、設立許可證書號碼、服務期間、收費項目、各項金額、總額及退費規定 | 辦法第 18-4 條 |
| 最低工資(若是僱用) | 115 年每月 NT$29,500、每小時 NT$196(116 年 30,900/205 為 2026-09-24 審議結果,尚待行政院核定) | 勞動部公告 |
| 雇主負擔(最低一級 29,500,表列值) | 勞保+就保 NT$2,582;健保 NT$1,428;勞退 6%=NT$1,770(本文計算);職災保險費依行業別另計、全由雇主負擔 | 勞保局、健保署分擔金額表;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 |
| 人數與兼職 | 5 人以上勞保強制;4 人以下仍要保就保、職災保險並提繳勞退。輪班兼職到職當日加保、整段在職持續加保,不得只在出勤當日加退保 | 勞保局 |
來源: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10、18-2~18-4 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教育部 102-11-15 臺教社(一)字第 1020161666B 號令,公告版 PDF);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勞動部歷年最低工資、2026-09-24 審議新聞稿;勞保局保險費分擔金額表、投保手續、部分工時 FAQ;健保署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勞動類查閱日 2026-09-30,其餘 2026-10-01。勞健保的完整規定見開店第一次請員工要辦什麼。
本文由退費比例反推(本文計算):學期開始後未逾三分之一,註冊費與月費只有三分之一算得上已實現;逾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是三分之二;逾三分之二才全數保留。補習班非按月收費要做 30% 履約保證,那是補習服務契約的規定,不要套到安親班;安親班預收費用要不要做履約保障,本文查無中央規定。預付型收費的整體規定對照,見賣禮券、儲值卡、預付課程要注意什麼。
花多少:法定費用加上你自己要填的幾大塊
| 做法 | 費用 | 說明 |
| 自己向縣市教育局申請設立許可 | 設立許可證書免徵規費 | 兒少權法第 79 條 |
| 租約公證 | 依租金總額分級 NT$1,000 起 | 公證法第 109 條;在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辦理 |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每份 NT$100(同一人同次第二份起 NT$20) | 負責人與每位人員各一份,三個月內核發 |
| 公共意外責任險、營運擔保、健康檢查、180 小時訓練、消防檢修、公安申報 | 依報價,本文不寫金額 | 官方只定保額、項目與頻率,沒有公定價 |
| 開幕前數位準備(安博力開業一條龍) | 數位起步 NT$38,000 起 | Google 商家檔案、家長詢問與參觀預約入口、開幕宣傳;不含許可代辦 |
下面幾塊沒有任何政府機關公布行情,本頁不給「大約多少」。申請許可本來就要附「載明全年收入及支出」的預算表,臺北市籌設計畫書附件 5 預算書列的支出欄位是:人事費(主任、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行政人員、廚工、其他人員)、文具印刷、水電郵電費、租金或賦稅、餐費、點心費、購置維護費、雜費。下表照這些欄位排,填完就能直接抄到預算書上:
| 區塊 | 算法與要問的問題 | 你的數字 |
| 租金或賦稅 | 月租 ×(押金月數+預付月數)+仲介費;租期要涵蓋申請日起 3 年並公證。問房東:使用執照能不能作 D-5、在不在 1–4 樓、公安申報誰做、裝修期有沒有免租 | ____ |
| 裝修與設施(一次性) | 坪數 × 報價(拿三家);含隔出保健室、寢室、配膳空間,衛浴套數依上表算法;需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審查另加建築師費用 | ____ |
| 購置維護費 | 課桌椅套數不超過收托上限(兒童活動面積 ÷ 3.5 或 ÷ 2.8)+寢具+保健箱+配膳設備;接送車要看出廠未逾 10 年 | ____ |
| 人事費 | 主任 1 人+服務人員 ⌈預計人數 ÷ 25⌉ 人(+行政、廚工視需要)× 月薪(不得低於 NT$29,500)× 預備月數+上表雇主負擔;加上每人一份良民證與健檢 | ____ |
| 餐費、點心費 | 人數 × 每人每餐(或每天)× 每月供餐日數;在臺北市提供餐點,保險要加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 | ____ |
| 水電郵電、文具印刷、雜費 | 按每月平均開支估,問房東或前一個承租人的帳單 | ____ |
| 週轉金 | 收費基準核准前不能收費;開學後未逾學期 1/3 只能先算 1/3 的註冊費與月費。準備到至少學期 1/3 過後的固定支出 | ____ |
| 法定費用 | 公證費+良民證份數 × 單價(設立許可證書免徵規費) | ____ |
| 招生行銷 | 用開業行銷預算規劃器依開學日倒推算 | ____ |
預算書欄位來源:臺北市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籌設計畫書附件 4 收費標準表、附件 5 預算書(表上註明「本表所列費用項目係僅供參考,應以實際需要編列」)。查閱日 2026-10-01。其他縣市表件格式由各縣市自訂(辦法第 29 條)。
3 種情況的建議行動
| 你的情況 | 先做這件事 |
| A. 還在估資金、沒找場地 | 先決定要收多少名,用「人數 × 3.5 ㎡」(高密度行政區 2.8 ㎡)反推兒童活動面積、確認過 70 ㎡,再用「主任 1+⌈人數 ÷ 25⌉」算最少人力;拿這兩個數字去比租金與人事,而不是先看租金再塞小孩 |
| B. 看中場地、準備簽約 | 拿使用執照問建管單位能不能作 D-5、確認 1–4 樓;租約要涵蓋申請日起 3 年並公證,先算公證費;租約寫清楚每年公安申報與消防檢修由誰負責 |
| C. 準備送件、開始招生 | 先把收費基準和全年預算表做好送核,核准前不要收任何費用;每位人員先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做健檢,名冊報准後才招生;契約照教育部應記載事項寫退費與每小時 120 元上限 |
許可流程、人員資格與安親班和補習班的差別,見配對的開安親班要什麼證照;同時想開補習班的,兩邊費用與規定不同,見開補習班要多少錢;收的是嬰幼兒,見開托嬰中心要多少錢。開學前的數位準備要倒推回招生期:新店開幕前 60 天必做的 10 件事。各業態的法定門檻對照,見各業態法定門檻總覽;補教產業的搜尋與競爭概況,見補教產業指南;完整開業準備見新開業數位行銷攻略。
常見問題 FAQ
開安親班有哪些費用是官方定好金額的?
設立許可這一關沒有規費:兒少權法第 79 條「依本法規定發給設立許可證書,免徵規費」;臺北市教育局的規費標準只對補習班(NT$1,500)與教育事務財團法人收審查費,沒有課照中心,其他縣市本文查無另收費用的規定。但送件要附的文件有官方價:①經公證、自申請日起有效 3 年以上的租約,公證費依公證法第 109 條按標的分級,20 萬元以下 NT$1,000 起;②負責人與每一位人員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每份 NT$100。保險、健檢、消防與公安依報價另計。
租約公證費怎麼算?可以只做認證嗎?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10 條要求「經公證自申請日起有效期限三年以上之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只寫公證、沒有寫認證,所以不要用認證減半去估。公證標的=租金總額或房屋課稅現值兩者較高者,加上保證金(司法院說明);租期至少涵蓋申請日起 3 年,租金總額至少是月租 × 36。級距:20 萬元以下 NT$1,000、逾 20–50 萬 NT$2,000、逾 50–100 萬 NT$3,000、逾 100–200 萬 NT$4,000、逾 200–500 萬 NT$5,000、逾 500–1,000 萬 NT$6,000;約定逕受強制執行加收 1/2。
要租多大?可以收幾個小孩?
扣除辦公室、保健室、廁所、廚房、儲藏室、樓梯、陽台等之後的兒童活動總面積要 70 ㎡ 以上;室內每人至少 1.5 ㎡,室外每人 2 ㎡(直轄市人口密度高於每平方公里 1.2 萬人的行政區 1.3 ㎡),沒有室外空間可以用室內相同面積替代(辦法第 25 條)。本文依條文計算:沒有室外空間時,每名兒童室內要 3.5 ㎡(高密度行政區 2.8 ㎡),收托上限=兒童活動面積 ÷ 3.5(或 ÷ 2.8);兒童活動面積剛好 70 ㎡ 時,一般地區約 20 名、高密度行政區 25 名。樓層限 1–4 樓。
要請幾個人?雇主每月要負擔多少?
收 n 名兒童,法定最少要專任主任 1 人+課後照顧服務人員 ⌈n ÷ 25⌉ 人(辦法第 22 條,未滿 25 人以 25 人計);例:收 26 名就要 2 名服務人員。主任可以支援照顧業務,但能不能算進 25:1 的人數,送件前問教育局。薪資自己談,法定的部分:115 年最低工資每月 NT$29,500、每小時 NT$196;以最低一級 29,500 計,勞保+就保雇主負擔表列 NT$2,582、健保 NT$1,428,勞退 6% 為 NT$1,770(本文計算),職災保險費依行業別另計。每位人員招生前都要報准,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與健康檢查表。
公共意外責任險要保多少?
辦法第 10 條把保額交給縣市公告,本文只核對到兩市的消費場所強制投保規定,兩市都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列入:臺北市每人身體傷亡 NT$600 萬、每事故 NT$3,000 萬、財損 NT$300 萬、每年總額 NT$6,600 萬,提供餐點的要一併投保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新北市(114-01-01 生效)每人 NT$600 萬、每事故 NT$1,500 萬、財損 NT$300 萬、每年總額 NT$3,800 萬。每年 12 月 31 日前要把保單影本報教育局備查。保費依報價。
收費可以自己訂嗎?學期費收進來能動用多少?
收費項目只有註冊費、月費、代辦費、臨時服務費,收費基準要在申請許可時報縣市核准,核准後才能收,要調整須在每學期開始 30 日前申請(辦法第 18-2、18-3 條)。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臨時服務費與家長逾時費每小時不得逾 NT$120,中心逾時接送要付家長每小時不低於 NT$120;家長提前終止,服務起始日前全退、未逾學期 1/3 退 2/3、未逾 2/3 退 1/3、逾 2/3 不退,7 日內退。依消保法第 17 條,應記載事項沒寫進契約仍算契約內容。換句話說,學期前三分之一只有三分之一的註冊費與月費算得上是你的。
每年固定要做哪些申報?
①消防:課照中心屬乙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每年檢修申報一次、3 月底前;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D-5 不分面積每年一次,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臺北市送件時還要附當年度的申報結果通知書;③教育局:每年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前報招收概況表、12 月 31 日前報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每二年報人員健康檢查結果;主任與服務人員每年在職訓練至少 18 小時。檢修、簽證費依報價。